湖南辰溪一初中生遭两名同校学生殴打画面,相信很多人都已经看过,场面只能说揪心与心疼,其他的话其实不好说。经过《央广网》的报道后,这件事的处理结果来得非常快,还是我们熟悉的路子,主要责任人的处罚应该是训诫,又是处罚校长。
这件事由于是在校外发生的,不能算校园欺凌,应该算学生间的校外欺凌;当然也可能是校内矛盾在校外处理的。看两位打人者的凶相可不是一般的狠,不知道谁给了这两个“小恶人”的底气,父母的责任重大,初中生学生还小,父母的影响力非常大。据说这位被打的肖同学母亲已经离世,这不明显的欺负人吗?
由于央媒的介入,相关部门也介入的比较快,处理的也非常的及时,但是处理的结果不能让人满意,板子有点打偏了,避重就轻准备息事宁人了,满满的套路。
打人的学生汪某与刘某才是这起欺凌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处理起来有法律障碍,能理解,但是法规要修改。第二责任人是她们的监护人,就是父母。由于是校外问题,学校与老师本质上是没有责任的,要算责任也有一点,都有点勉强了。这个时候处理校长与副校长,这是准备把打人的责任带到哪个方向,学校解决一位问题吗?这起学生间的欺凌事件,希望相关部门与家长不能再以孩子小不懂事,或者什么法规来搪塞了,如果这位女生是你的孩子,你还会这样说吗?看看被打女生的样子,再摸摸自己的良心,你会这么做呢?
虽然处理这两名打人学生目前有法律障碍,她们有父母,问责不到打人者,可以追究监护人的责任。相关部门把打人者与监护人一顿训教,你们认为能解决问题吗?一起校外学生的欺凌事件,拿校长开刀,实际就是在乱作为,明显是处理校长在转移视线的。校长的责任有,起码排到第三或者第四责任人,现在反而成了第一责任主体。
总结
校园欺凌或者校外欺凌为什么屡有发生,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咎到学校的身上,学校有教育人的责任,但是没有能力教育好所有的人,校园内事情学校是第一责任主体,校外欺凌完全把板子打在学校身上似乎非常不妥了。
我这不是帮学校说话,学校教育是解决不了学生欺凌问题的。看了学生欺凌屡禁不止我很心急,看了被打的孩子我心痛。光拿学校开刀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助长了这些“小恶人”与家长的气焰,认为打人后大不了一顿训诫,其它的毫发无损。
您认为这些人会在乎什么诚信档案吗?她们只会怕实实在在的处罚,把她们处罚疼了,家长与“小恶人”立马会收敛的,孩子不懂事可以,家长也不懂事吗?处理校长息事宁人的做法绝对是昏招,已经被用烂了,毫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