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要过户”是交易常识,但现实中也存在特殊情况导致房屋买卖后无法立即过户,例如拆迁安置房买卖,需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并达到交易年限后才能过户,又如无法按时备齐全部过户所需材料导致延迟过户。如何规避或降低延迟过户的房屋买卖交易风险?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方鹏鹏律师根据法律条文规定及举证责任分配,对买房延迟过户的风险指示进行了梳理解答,供大家参考。
一、买房不立即过户的风险
1、一方违约风险
在没过户之前,买卖双方可能会因为房价的波动而要求调整交易价格。尤其是在城市房价高速上涨的那几年,卖方毁约的情况更是不胜枚举,他们或不配合网签、贷款、过户等,甚至转手另卖都有可能。
这种风险一旦发生,就极易导致交易无法继续,买方最终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当然,在一定条件下,买方也可以通过诉讼拿到不动产权证,但这肯定要付出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
2、有贷款的房子,卖方有不按时归还贷款的风险
如果卖方所售房子有贷款,在过户之前就应该还清贷款。如若卖方未按要求还清贷款,则房子有可能会被银行收回,买方可能会落得“房、钱两空”的境地。
3、卖方的其他债务和纠纷引发的风险
在签约付款至房产过户期间,如果卖方有债务等其他纠纷引起诉讼,债权人或相关权利人可能会到法院申请查封、保全该房。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直接导致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甚至有被法院执行,从而导致钱房两空的风险。
4、政策变化风险
购房政策、房贷政策等都不是买卖双方所能控制的。一旦新政出台,很可能导致买方不具备购买资格或不符合贷款条件,或者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税费数额发生变化,双方对增加的税费承担产生争议。
新政实施一般以网签时间为准。而决定延期过户的买卖双方,签约后也不会去立即办理网签,一旦这期间有影响交易的新政颁布,麻烦就大了。
二、四条延迟过户风险防范小贴士:
1、签订买卖合同时,对购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延迟过户的原因、产权过户时限、双方过户的配合义务等提前作出明确约定。
2、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
3、买方在购买二手房时,要尽可能全面地审查房屋真实权属情况,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比如拆迁安置房存在夫妻或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情形下,可要求夫妻双方或家庭共有成员共同在房屋买卖协议中签字确认。
4、如果实际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可能导致延迟过户的情形,应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保留双方就该新情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相关证据,最好就协商结果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