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爱国主义教育写进法中,让爱国主义植入心中

沛沛说事 2023-10-27 03:12:01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4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法律,共5章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

爱国是每个公民应当具有的素质,是一种价值真理,具有精神魅力。不爱国的人,是没有资格生活在这片国土上,没有权利享受国家带来的各种资源和福利。爱国既可以表现在轰轰烈烈的伟业中,也可以深耕于日常细微的言行举止中。每个人都应当把爱国之心、报国之志转化到具体的工作之中、实际的行动之中,在工作、生活的各个细节中得到展示与体现,从而把所从事的职业同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的结合起来,找准人生的支点,明确前进的方向,在辛勤的劳动中为国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他人中实现人生价值。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绵延不绝最重要的精神基因,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中国人民团结奋进最强大的精神动力。中华民族精神是紧紧围绕爱国主义建立起来的庞大体系,无论中华民族精神以何种方式呈现,我们都可以将其看作爱国主义精神在不同内涵、不同维度、不同层面上的延伸。爱国主义是每个公民必须接受的教育,也是必须确立的思想和目标。

爱国主义在中国,是在社会发展变化中逐步形成的一种思想机理和精神力量,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它既是一种朴素的形态,也是一种高尚的情操,是推动中华民族精神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爱国主义的“国”,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国家,也包括历史意义上的祖国,是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

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是与爱社会主义、爱中国共产党紧密相连的。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有人说不爱社会主义不等于不爱国,难道祖国是抽象的吗?不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爱什么呢?” 邓小平同志的话,深刻阐述了爱国主义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

曾几何时,有些人受西方错误思潮、特别是敌对势力的思想文化渗透和影响,对爱国、爱党和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的问题经常抛出险恶论调,混淆视听,提出诸如“人权高于主权”“爱国主义过时论”等所谓的普世价值和绝对伦理,宣扬历史虚无主义和民族虚无主义,给年轻人带来了不好的影响,也造成了少数年轻人对爱国主义产生了错误认识,以至于长期以来一直深藏于中国人民心中的英雄人物,也被这样的思想侵蚀和玷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魂聚气,强基固本,及时纠正了爱国主义方面的各种错误思潮、错误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教育是培养爱国主义精神的基本途径,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不仅在内容上涵盖了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各个方面,而且对如何才能确保爱国主义教育更具实效、更有影响、更有效率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突出了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并对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也分别作出了相应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爱国主义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具有实实在在内容和深刻思想内涵的教科书,有血有肉有故事,有情有爱有道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使之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就是要把爱国主义教育上升到法律高度,让每个人都能自觉践行爱国主义、自觉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做爱国主义的示范和标兵,就是要让爱国主义深藏于每个人的心中、落实于每个人的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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