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云南昆明,一女子把狗拴在路边树上,路过大妈被吓倒要索赔,狗主人:又没碰到你。法院判了!

芒果阶梯 2025-02-08 14:16:37

养条狗也能招来官司?这年头儿真是防不胜防啊!云南昆明的张女士就碰上这么个事,她把自家土狗拴在店铺门口的树上,路过的大妈却说被狗吓倒了,非要索赔15万。

这事儿说来也怪,狗绳才一米长,大妈离得足足三米远,可这官司愣是打到了法院。看看法院是咋判的,你就知道谁有理了!

案件回顾

去年的一天下午,一声"有人摔倒了"打破了昆明某街道的平静。原来是一位大妈在张女士店铺门口摔倒了,而张女士当时正在店里打扫卫生。

这条狗是张女士10年前收养的中华田园犬,虽然没办证,但每年都按时打疫苗。事发时狗就拴在店门口的树上,用的是一米长的狗绳。

"你家的狗把我家人吓倒了!"大妈的家属气势汹汹地找上门。张女士和儿子坚持认为,路这么宽,狗离得那么远,怎么可能吓到人?双方一时争执不下。

气头上的张女士还做了件蠢事 - 拿起装空塑料瓶的垃圾袋砸向对方。这一砸可不要紧,警方认定故意伤害,罚了200块钱。

没想到这事儿还没完,大妈做了伤残鉴定,被认定为10级伤残。这下可好,张女士母子俩直接被告上了法庭,对方要求赔偿15万!

最关键的证据是那段监控视频。画面清清楚楚地显示:大妈走到狗附近时,狗突然朝她飞扑、跳跃,虽然没碰到人,但把大妈吓得不轻。你说这事儿,到底算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

法院审理这起案件可不是想当然,而是严格依据《民法典》第1245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女士觉得自己很冤 - 狗又没碰到人,凭啥要赔钱?但法律可不是这么算的。法院指出,动物致人损害不限于直接接触,狗狗的飞扑、跳跃甚至狂吠都可能造成伤害。

"这路这么宽,她非往狗边上走?"张女士不服气。可监控显示,大妈走路虽然偏向路边,但也没超出合理范围,更没有去招惹那条狗。

关键在于,这属于无过错责任,简单说就是:只要养的狗吓到了人,不管主人有没有过错,都得担责。再说了,张女士把没有办证的狗拴在公共通道上,本身就存在管理疏忽。

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母子俩连带赔偿大妈8万余元。二审法院也支持了这个判决。这个结果,你觉得冤不冤?

警示启示

⚠️ 养宠物的朋友要注意了:遛狗必须办证,拴绳要远离人行道!

这起案件给咱们敲响警钟,养狗不是小事。依法管理宠物不仅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路面是大家的,遛狗时咱得给别人留够安全距离。

你说说,咱们社区里该怎么规范养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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