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示虔诚,一个男人到底能走多远?这不,江苏一名虔诚的信徒,因为没钱为寺院添砖加瓦,竟然打起了歪主意。一天深夜,他悄悄开着卡车,偷走了某公司门前两尊石狮子,给寺院"增光添彩"。你以为这事儿就这么完了?这位信徒的"虔诚"之举,可给他惹来了大麻烦!
案件回顾去年年底,虔诚信徒黄建波在去寺庙参拜时,被主持喊住化缘。看着那本密密麻麻写满捐款记录的名册,黄建波心里直打鼓。
"主持,我囊中羞涩,可我能给庙里出力啊!"黄建波突然想到个主意,"我给寺院捐一对石狮子,您看成不?"
说到石狮子,黄建波早就盯上了他女婿原来工作的那家停产公司门口那对。那公司大门紧闭,连窗户都不见了踪影,黄建波觉得这就是"无主之物"。
当天傍晚6点,黄建波带着工程队长刘青峰来到公司门口。刘青峰虽然觉得不妥,但架不住黄建波一再保证"神不知鬼不觉"。两人合力把那对价值9000元的石狮子偷偷运到了寺院门口。
没想到第二天,公司保安一早巡查就发现石狮子不见了。这可不得了,立马报了警。警方调取监控后,顺藤摸瓜找到了作案的黄建波和刘青峰。
事情败露后,刘青峰主动到派出所自首,黄建波也很快被抓获。这一对石狮子,不仅没能让他积攒功德,反而让两人都惹上了官司。
法律分析这起案件中,黄建波和刘青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虽然黄建波认为停产公司的石狮子是无主之物,但这种认识严重错误。根据《刑法》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两人共同盗窃价值9000元石狮子的行为,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且在共同犯罪中,两人均为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至于黄建波将赃物"捐献"给寺院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院考虑到两人具有坦白和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赃赔款,最终对两人予以从轻处罚:判处黄建波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判处刘青峰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警示启示⚠️ 虔诚的信仰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任何财物都有其主,切勿存有侥幸心理。
网友们纷纷表示:"这位信徒是真傻还是装傻?偷东西哪有什么功德可言。" "这哪是虔诚,分明是为了面子才铤而走险。"
你们说,面对主持的化缘,作为一个囊中羞涩的信徒,该如何妥善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