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随谁姓?这在很多家庭都是个小事,可在上海这对夫妻间却酿成了大祸。妻子生完老大后,坚持二胎必须随她姓,丈夫当时点了头,可真生了儿子后又不乐意了。啥家事能让两口子从甜蜜变成仇人?这对夫妻闹到分居五年,最后对簿公堂,法院判决的结果却让人意想不到!
邵某和计某是在朋友聚会上认识的,一来二去两人聊得火热,很快就坠入爱河,喜结连理。婚后不久,计某怀上了第一个孩子,生下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邵某兴高采烈地给女儿取名邵乐乐,全家人都沉浸在喜悦中。
日子一天天过去,计某心里渐渐萌生了一个想法。当她怀上二胎时,直接向邵某提出要求:"咱们第二个孩子,不管男女,都要随我姓,这才公平!"邵某听后眉头一皱,虽然心里不痛快,但还是勉强答应了。
天有不测风云!二胎出生,是个儿子!邵某立马变了卦,一口咬定儿子必须跟自己姓。他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一家之主,儿子传承香火,当然得跟我姓,这是祖宗规矩!我认识的人家,哪有儿子随母姓的?这传出去多没面子!"
计某气不打一处来:"你当初答应的话不算数?两个孩子一个随父一个随母,这才公平!凭什么都得跟你姓?"
邵某怒怼回去:"从古到今孩子都随父姓,在古代连女人都得冠夫姓!儿子跟我姓天经地义!"
计某嗤之以鼻:"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还搬出封建老观念!你根本不尊重我,不在乎我的感受!"
从此,两人一见面就吵个不停,每次谈到姓氏问题就天崩地裂,家也没法安宁过。最终,他们选择了分居。分居期间,计某独自带着一双儿女生活,女儿邵乐乐乖巧懂事,儿子聪明伶俐,在母亲的悉心照料下成长得很好。
分居5年后,两人感情彻底破裂,决定离婚。可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又起了新的冲突。邵某坚持要抚养女儿邵乐乐,理由是女儿跟自己亲,而且随他姓,他要守住这份血脉。计某却一口回绝:"两个孩子都习惯跟我生活,我不能离开他们!"
争执不下,两人最终闹上了法庭...
法律分析上海市法院审理此案时,严格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判决。
首先,关于孩子姓氏问题。庭审中,法官引用了《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这条法律明确指出,孩子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必须随父姓。邵某和计某曾达成过二胎随母姓的约定,这一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应当认定为有效。
其次,关于抚养权问题。离婚后,法院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意味着即使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不会因此消除。
法院注意到,在分居的5年间,两个孩子一直跟随计某生活,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和情感依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情况,法院可予以优先考虑。
案件二审结束后,法院最终判决: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均归计某,邵某需按时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法院将孩子的健康成长放在首位,而非仅仅考虑父母的个人意愿。
警示启示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夫妻间的约定不是儿戏,一旦作出承诺就应当信守。姓氏虽小,却牵动情感大事,反映出尊重与平等的婚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