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建筑业的灰色链条,是导致偷工减料的根源?

瀚梓评职场 2024-06-15 22:42:45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第三十四中学体育馆屋顶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7人受伤;广东省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业务楼的天面构架模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两起事故均与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有关,其实出现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形又直接和他前端的违法招投标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因为违法招投标、违法转包、违法分包这些都是建筑业的前端。违法转包是违法分包的前端;违法招投标是违法转包的前端,出现这些违规的原因还是在这几个环节中存在着灰色链条,因此说这些灰色链条是导致偷工减料而引发安全事故多发的根源。下面我们就逐一剖析:

1、违法招投标。主要表现在一些个人以某某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去投标;或者某小企业以某大企业的名义去投标。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投标人不具备承揽投标工程的资质,或者本企业的业绩较低难以中标,但是自己的关系到位,所以就只能拿着别人的资质去投标。由于与发包人事先约定好,投标也就是走个过场而已。

中标以后基本就是违法转包出去,从中赚取差价。尤其是多层转包的项目到了实际施工层,根本无利润可言,甚至不偷工减料就难以实现利润目标。他们中标以后,投标人与挂靠企业又分为三种情况履行责任。

第一种情况就是为了应付国家主管部门的检查,可能会建立投标单位的项目部,这种情况至少从表面上还算不上违法转包,因为人家现场有项目部,但实际上也是违法转包或者叫资质挂靠。这种情况由于实际资质的企业只是配合履约而已,对现场管理没有自主权,自然就加大了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第二种情况是也有的企业只派驻一个履职的项目经理,这种情况如果主管部门严查肯定也是站不住脚的。当然,这种情况事故发生的概率还要高于第一种,因为只派驻一个项目经理基本也是有职无权,不能实际掌控项目的左右。

第三种情况就是被挂靠资质的企业干脆就不派人,完全交由投标人自行管理,只收取挂靠费。至于主管部门查处的问题完全交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这种情况更一目了然了,事故发生的概率肯定是最高的。

还一种情况就是虽以本企业的名义去投标,但可能本企业的资质勉强够用,但是,由于当前的市场竞争激烈,由于业绩等原因凭借真才实学实际是难以中标,因此在投标时就要制做假业绩等,但由于关系到位最后也能够中标。这种情况相对以上几种违法的程度较低,更多的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但是也加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因为由于你的业绩造假排斥了更优质的施工企业中标。

2、违法转包。上面讲了由于他们都是以个人名义拿下来的工程,况且这些人走关系都是强者,但是要让他们去组织施工基本是外行。因此他自己根本就没有组织、人员等各类资源,自己根本无法完成任务,他们只得转包出去从中赚取差价。如果在是层层转包的危害更大。

因为本来建设单位出资并不低,可是到了最后一层实际施工的人,经过几层从中抽取百分点,也即抽取的中介费可能高于实际的利润了,所以到了实际施工者这一层利润就很低了,甚至低于成本价,导致偷工减料的现象加重,无疑也加大了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

3、违法分包。违法分包的前因也是经济利益的驱使,如果分包给有资质有业绩的分包单位往往价格会更高一些,如果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肯定价格会低一些。本来就没有资质、没有经验,价格还压得很低能不加大事故发生的概率吗?如果在分析导致违法分包的前端还是和前面违法招投标紧密相连。因为违法招投标导致层层转包,到了最底下一层根本就没利润了,所以就会铤而走险把专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

之所以出现违法招投标、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无外乎还是有关人员的利益链条所致,他们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制约,相互取得利益。因此,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应从管制违法招投标开始。杜绝了违法招投标,因为都是走正规渠道,公平公正的拿到项目,让那些实际想干活的人能够自己拿到项目,违法转包的概率自然就会大大降低,偷工减料的现象也会大度缩减,从而也降低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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