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300242)索赔征集条件:
胡鹏律师团队佳云科技(300242)索赔征集条件为:
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4月28日之间买入佳云科技(300242),在2024年5月17日当天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佳云科技(300242),并亏损的投资者。
佳云科技(300242)被事先处罚!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2024年7月31日,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佳云科技,300242)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亏损情况,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0号)。
根据胡鹏律师团队大量办理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的经验,由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亏损的投资者们,在满足索赔条件的同时可向上市公司进行诉讼追索,减少投资损失。
胡鹏律师认为:佳云科技(300242)已被中国证监会事先处罚,亏损投资人可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佳云科技(30024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4月到期,超过诉讼时效发起索赔诉讼将会丧失胜诉权,因此满足条件的投资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可尽快联系胡鹏律师团队发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