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
小米公司的“米家”商标
被人告侵权了
结果是
小米公司败诉了
法院判决回顾
12月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
法院认定小米公司构成侵权,需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杭州联安维权合理开支10.38万元,共计1210.38万元。
小米公司回应将上诉随后
小米公司
官微(小米公司发言人)就此事
在微博发布官方声明
小米公司官微(小米公司发言人)声明
小米公司表示
本次诉讼结果仅为一审判决
小米还将提起上诉
双方的商标争议仍有待解决
原告杭州联安的商标长什么样?“MIKA米家”
“MIKA米家”商标的持有人为:杭州联安(以下简称“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联安在2012年12月07日申请注册的第10054096号“MIKA米家”商标,核定于第9类,指定报警器、电锁、电线、防盗报警器、扩音器喇叭、录像机、声音报警器、网络通讯设备、扬声器音箱等商品。
“MIKA米家”商标国家商标网申请记录
被告小米公司的“米家”商标"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
小米公司持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
小米公司早在2014年8月,就对“米家”商标进行了布局。并且,从2015年5月开始,小米公司针对“MIJIA"、图形及组合还进行了全类别的申请。截止目前,小米公司名下共有140余件“米家”相关商标,近140件“MIJIA"相关商标,覆盖众多品类。
“米家”商标在国家商标网申请记录
小米公司败诉对自己有多大影响?小米公司回应称:本次诉讼中仅仅涉及小米10款产品的商标使用争议,小米的“米家”商标绝大部分权益完全与此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