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始人类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如何生存和发展,这是各种神话和传说的主题。中国也不例外。传说最早的人类或居于洞穴之中,或构木为巢,生食蔬果与鸟兽之肉,茹毛饮血。有燧人氏出,钻燧取火,教人熟食。这些传说与远古人类生活的实际情况基本一致。据考古发现,在旧石器时代的距今71万年至23万年左右,生活在北京周口店一带的远古人类才开始学会用火。他们以草本植物、灌木和乔木的叶子和枝梗为燃料,把自然火种长期保存下来,用于烘烤食物、取暖、照明、防寒和抵御野兽侵袭。当时人们只能用锤打砸击等办法制作一些简单的石器,依靠这些工具根本不可能对付肉食猛兽,最多只能猎取鹿一类等草食动物,得到的肉食品非常有限。采集是获取食物的主要手段,食物主要是朴树子,还有胡桃、楸、栎、榛、蔷薇、鼠李、松、榆等的果实、种子和叶子,以及禾本科、豆科植物的茎和种子。当时只排除双亲与子女、祖父母与子孙发生关系,实行同辈男女相互婚配的群婚,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互为夫妇。
大约到距今四五万年左右,中国社会进入旧石器时代晚期,社会生活有了较大发展,制作石器的技术有了明显进步,石器增多,狩猎成为食物的重要来源,已经掌握了人工取火。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以及旁系兄弟姐妹发生婚姻关系,演进成为出生于不同群落的同辈男女互为夫妇的群婚制。群落的规模一般在三五十人之间,过着共同婚姻生活的男女们,生前在各自出生的群落生活,死后埋葬在各自出生的群落的墓地,子女则属于母亲的群落。群落之间开始形成比较松散的联系。
距今约1万年前,中国社会从旧石器时代过渡到新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从距今1万年开始,到距今4000年结束,经历了大约6000余年的历史。其中前4000年是母系氏族社会繁荣期。在母系氏族社会经济生活中,采集和渔猎仍占重要地位,但这时已发明了种植农业,而且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黄河中下游地区成为种植粟和黍的发源地,长江下游地区成为种植水稻的发源地。耕作、收割、加工三大类农具都已基本具备,用石、骨、蚌、木制作的农具数量超过渔猎工具,成为当时的主要生产工具。饲养业已开始出现并得到发展,猪、狗、鸡、牛成为普遍饲养的动物。发明了陶器,人们制作了包括碗、钵、盆、罐、瓮、盂、缸、小口尖底器、小口平底以及大口尖底器等许多品种的器具,涉及饮食器、储藏器、水器和炊器等多种类型。当时陶窑的温度在900—1000℃之间,由于氧化作用,出窑的陶器呈红色,器面上的图案则为黑色,这样的陶器被称为彩陶。编织技术已达到相当水平,有斜纹缠结、棋盘格、间格纹等多种编织方法。

母系氏族社会居住单位从小到大分为房组、房群、村落三级。村落的人口据估算约在300人左右。每个村落,均有居住区和墓葬区,有的还有陶窑区。村落居住区的中央一般是中央广场,周围分布着向广场开门的房屋。房屋又可以分为几个群组。整个村落是一个具有血缘联系的人群组织,其中每一房群里居住的人们之间,比其他房群里居住的人们之间,血缘关系要接近,而每一房组里居住的人们之间血缘关系更为接近,每一个小房子里居住的则是一个对偶家庭,包括一位妇女和她的孩子,以及与她过婚姻生活的外氏族的男子。墓葬区与居住区的村落、房群、房组三级结构相对应,形成墓地、墓区、合葬墓三级结构,几个合葬墓构成一个墓区,几个墓区构成一个村落的墓地。男女死后还是分别归葬于本氏族墓地。
在新石器时代的后2000年期间,即距今约6000—4000年之间,古代社会生活发生了历史上最深刻的一场变革。黄河、长江流域的氏族部落先后从母系氏族转变为父系氏族社会。在父系氏族社会,农业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农业生产工具大型石铲达到了石器制作技术的顶峰,江南地区还出现了犁、破土器和耘田器,农业生产产量得到较大提高。与农业生产稳步增长相对应的是家畜饲养业的兴旺发达。传统中所谓六畜马、牛、羊、鸡、犬、猪都已得到了饲养。陶器种类和器形变得越来越复杂,鬶、斝、鬲、甗、鼎、豆、罐、盂、盉、盆、碗、壶、杯、瓮等应有尽有,质地坚硬,一般为灰色和黑色,出现了以“蛋壳黑陶杯”为代表的精美陶器。漆木器制作也有相当水平,作为木工工具的石斧、石锛、石凿等磨制精致,锋利实用。当时已比较熟练地掌握了开料解板、取齐刨平、榫卯接缝、刮削打磨等加工技术,为了使木器变得美观华丽,还在木器上施以彩绘花纹。这一时期的纺织品分麻织品和丝织品两类,麻布经纬线的密度由母系氏族社会的每平方厘米12×12根左右提高到30×30根左右。出现了大量的玉器和铜器。
在父系氏族社会,社会居住单位虽然表面上仍是房组、房群、村落三级,但它的内容已经发生质的变化。首先它改变了向心封闭式的格局。原来的中央广场的功能和作用已被聚落内的大室庙堂及其广场所取代。房屋多成排布列。每一大排房屋群,可视为一个大家族,每一大家族中又分若干大家庭,每一大家庭居住在二三间连在一起的小排房或邻近的单间房内。单间房的存在表明:在大家庭内,一部分已婚的子女有其相对独立的生活。而那些相互毗邻的若干排大的房屋群,则可构成一个宗族群体。墓葬也开始按家族分区。一排或一组墓群构成一个家族的墓区,几个家族墓区共同构成宗族墓地。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聚落内部,家族长辈与各类家庭成员之间在地位和财富占有上产生了悬殊,聚落与聚落之间也形成了差别。原来大体平等的农耕聚落发展为含有初步分化和不平等的中心聚落形态。有的聚落的居民无论在财富上还是社会地位上都超过了其他聚落,它的首领们不但统治本聚落的平民,还统治着其他聚落的人民。有的中心聚落甚至出现了城邑。大约从公元前3000年前后开始,一直到公元前2000年间,在中国的黄河、长江流域以及其他地区,陆续出现了许多用夯土城墙或石头筑成的城邑。城邑的出现使得聚落的面貌为之一变,形成所谓“万邦林立”的局面。据传说,当时还创造了部落联盟的形式来协调各方国之间的关系。
在父系氏族时代,自古以来对于自然的崇拜、对于图腾的崇拜以及对于祖先的崇拜等种种信仰,开始形成以氏族为单位的传统和习惯,这些传统和习惯又随着聚落与聚落交往的增多而初步开始融合。天地和父系祖先的祭祀在社会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在黄河、长江流域甚至周边地区,都发现有这一时期的大型祭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