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广德某章竹制品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采取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高报出口商品价格、通过地下钱庄购买外汇的手段,骗取出口退税。宣城市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540.27万元。近期,广德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袁某章、刘某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5年4个月,并处罚金合计630万元。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停止相关企业的出口退(免)税资格,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主管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按下列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
1.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满5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半年以上一年以下。
2.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半以上两年以下。
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两年以上三年以下。
5.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以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后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之日为起始日。
税务提醒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经营者:提高依法纳税、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务必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各类外贸企业切勿心存侥幸,妄图通过虚构业务、虚假出口等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出口企业应建立健全出口退税政策管理制度,提高对出口退税政策的理解能力,加强出口退税业务监管。同时,要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良好沟通,遇到业务疑点事项及时咨询,发现问题主动配合检查和调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以减少涉税法律风险。
该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税收监管,充分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机制的作用,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重拳打击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规范有序的外贸秩序,为合规出口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有任何财税、股权等相关问题可在评论区讨论或问我哦!
▍ 声明:
1、推送稿件及图片均来自金台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除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标明作者及出处,如有侵权,请及时与后台联系处理,谢谢!
2、上述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和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