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1987年出生,广东湛江市雷州市人。2008年左右,与河南籍男子赵某超相识、结婚,育有一子一女。2023年7月7日,周雪与赵某超向河南平舆县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提交离婚申请约两周,亦即在离婚冷静期,悲剧发生了。赵某超约周雪见面,为了保障见面时的安全,周雪特意喊来五男一女陪同,但最终还是未能避免被丈夫杀害的悲剧。(2月4日《澎湃新闻》)
有时真的难以理解,为什么要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尤其是像这种明显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也要用所谓的离婚冷静期,有意义吗?难道这就体现出冷静和理智了?
虽然周雪被害,不是离婚冷静期带来的,没有离婚冷静期,赵某超也有可能伤害周雪。但是,没有离婚冷静期,周雪与赵某超可能就已经离婚成功了,对赵某超的见面可以不去。有了这个离婚冷静期,他们就仍然是夫妻,周雪对赵某超的见面,就成了必须去。因此,此起案件,与结婚冷静期还是有一定关系的。
因此,希望有关方面应当对离婚冷静期方式重新考虑和研究一下,是否应当取消。即便不取消,对那些明显名存实亡的离婚案件,就不要僵化地都用套用离婚冷静期了,避免引发新的问题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