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公司为员工“个人部分社保”买单,受益者是哪一方?

飞兰道 2024-05-09 03:56:43

来源:建筑财税圈-焦宗欣

现在很多公司为了体现给员工的福利待遇,不仅仅给员工各种交通补贴、餐费补贴、岗位津贴、通讯补贴、五险一金、各种旅游奖励等,还会承担员工个人部分的社保、个税。公司初衷是好的,但是作为财务人员,开始不知所措,应该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一、公司承担“员工个人部分社保”,可以吗?

众所周知,现在城镇员工缴纳的五险,主要是根据《社保法》,城镇职工社保是的按照“公司+个人”组成缴纳,现在公司很多老板给员工福利,替员工承担个人部分,财务如何处理?实务中存在各种争议,小编和大家一起抽丝剥茧来分析!

二、 公司承担“员工个人部分社保”账务怎么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出现两种账务处理,一种是认为个人承担部分与公司实际经营无关,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一种认为是属于公司给员工的福利,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其实,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应该从业务本身考虑出发:

1.若在公司的工资薪金体系中规定,该部分为员工福利,属于工资薪金的构成项目,则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2.若未在工资薪金体系中体现该部分内容,属于与公司经营无关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故小编认为,账务处理的核算是根据业务性质本身性质决定的,财务应根据公司制度和业务性质进行账务处理。

三、公司承担“员工个人部分社保”税务怎么处理?

1.个人所得税

(1)若属于工资薪金的构成项目,企业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规定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若不属于工资薪金的构成项目,对于企业来说虽然计入了“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但是对于员工来说,虽然未直接取得货币收益,但是实际获取了个人社保部分的收益,故存在取得“其他所得”的风险,存在应按照“其他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

(1)若属于工资薪金的构成项目,企业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据实进行扣除。

(2)若不属于工资薪金的构成项目,对于企业来说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属于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小编认为若公司承担“员工个人部分社保”,为避免各种涉税风险,可以参照以下思路来进行处理:

首先,可以在公司的薪酬体系中进行明确,作为工资薪金的构成项目;

其次,在进行核算工资时,作为应付工资的构成项目计算;然后,企业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最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据实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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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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