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一女子九年前买了一套房子,没想到如今房子纳入改造计划,她获得了一笔补偿款。
正当她开心规划未来时,原房主却找上门来,要求分补偿款。
遭拒后,对方竟多次堵门、敲门,见面便打女子,还睡在楼道骚扰她的生活,让她一家人苦不堪言。
女子走投无路无奈补偿5万余元,老人竟变本加厉,闹得更凶!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九年前,这名女子买下一套位置优越的小房子,想着不仅方便生活,还可能有升值空间。
卖房的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卖掉房子后,老人便搬去跟儿子住,买卖双方一拍即合,协议签订后便再无联系。
时间一晃九年,女子的预感成真:房子被纳入改造计划,她顺利拿到了一笔可观的补偿款。
她高兴得不得了,想着终于可以规划更好的生活。
然而,这笔钱还没捂热,原房主老人带着儿子突然找上门。
他们一见面就直奔主题,开口就说:“当年这房子卖便宜了,现在你拿了补偿款,得分我们一点。”
女子听完简直不敢相信,房子卖了九年了,现在来找差价,这不是无理取闹吗?
女子明确拒绝了老人的要求,认为补偿款是基于房子的所有权才得到的,跟对方没有半点关系。
老人见女子拒绝,索性直接住进了女子家的楼道,每天猛敲她家的门,甚至见一次女子就打一次。
更过分的是,有一次女子带着孩子在小区里,老人看到后直接上前动手,女子只能抱着孩子拼命护住。
女子无奈联系媒体进行调解,老人的儿子终于说出了实情。
原来老人的大儿子和大儿媳对她不孝顺,甚至把她赶出了家门。
老人无处可去,想起了九年前卖掉的房子,得知补偿款的事后,就来找女子“讨个说法”。
女子听完这番话,更加气愤。她觉得,老人无家可归,是子女的责任,跟她毫无关系。
可老人却态度强硬,直言“要么给钱,要么别想安心。”
女子被骚扰的走投无路,为了息事宁人,决定出于人道主义补偿老人54600元。
然而,老人却嫌少,对着女子破口大骂,甚至变本加厉地继续纠缠。
这一次,女子彻底失去了耐心,明确表示:不会再给老人一分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本案老人无家可归,是否可以找女子索要补偿款?
根据《民法典》第224条,买卖合同成立后,买受人支付价款,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归买受人。
女子已支付房款,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已过户至女子名下,因此补偿款依法归属女子。
老人无家可归不能成为要求补偿款的理由,女子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款。
那么老人堵门敲门、打女子的行为,是否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老人多次殴打女子,已构成对女子身体权的侵害,女子可以依法追究侵权责任。
但是,因为老人年龄超过法定拘留限度,也只能通过民事赔偿方式追究责任,可老人目前的情况,也无力进行赔偿
03深刻教训此案引发热议,有网友表示:”成年人了,怎么连报警意识都没有?“
也有网友表示:”问题就出在什么出于人道主义同意给5万多,他们看到有拿钱的希望了就更耍无赖。正确做法就是一分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