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我妈赚钱把我们养大,跟你有什么关系?凭什么要我们赡养你?”男子娶了一名带着三个女孩的寡妇为妻,多年来,他对几个孩子视如己出,抚养长大。
可当三个女孩成家立业后,妻子却逐渐嫌弃男子年老无用,提出了离婚。男子膝下没有子女,无人照顾,无奈之下,他将三名继女告上了法庭,要求她们每人每月给自己1000元生活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床前无人,卡里没钱,膝下无子,唯有一副残躯,回想起自己的一生,顾大哥心中充满了苦涩和懊悔。如果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当年他说什么也不会跟带着三个孩子的李某结婚。第一次见到李某是在工地上,当时她丈夫刚去世,她独自带着三个年幼的女儿生活。顾大哥一眼就相中了李某,他觉得李某很坚强,想要跟她组建一个家庭。亲戚朋友得知此事,都劝他不要找一个带孩子的二婚女人,负担重,日子也不会好过的。可顾大哥年轻的时候太盲目,不顾一切选择跟李某在一起。很快,两人就登记结婚,在热热闹闹的婚宴上,顾大哥将李某娶进了门。婚后,顾大哥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个新家庭中,他将自己辛勤工作的每一分钱都花在了李某和3个继女身上,希望能够为她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李某的大女儿虽然已经不上学了,但二女儿和三女儿还在上学,学费、生活费、日常开销都是不小的负担。顾大哥感受到了生活的压力,但看着李某和孩子们的笑脸,他觉得一切都值得。日子就像掌心的沙,一不留神就没有多少了。三个孩子逐渐长大,顾大哥也逐渐老去,夫妻俩这些年没有再要孩子,顾大哥觉得家里有三个孩子已经足够了。可没想到,随着三个女子相继嫁人,李某却说跟自己过不下去了,提出了离婚。顾大哥心里明白,这是嫌弃他老了,不能挣钱了。他曾试图挽留李某,可没什么结果。最终,两人离婚,各奔东西。李某搬走,投奔了3个女儿,顾大哥却病倒了,如今身侧无人,他才明白当年亲戚朋友的话,可悔之晚矣。一气之下,顾大哥将三个继女告上了法庭,要求她们每人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并承担自己1/3的医疗费。面对顾大哥的要求,3个继女坚决不同意支付赡养费。她们辩解道:“我们是靠母亲赚钱和亲朋接济长大的,跟继父没有关系,不同意赡养。”她们还提到,继父顾大哥从未给予她们经济上的支持,反而一直是母亲在支撑整个家庭。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02案例分析那么本案的顾大哥与继女们是否形成了法律上的抚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顾大哥却在法庭上出示了一系列证据,包括他为二女儿、三女儿支付的学费、生活费以及其他开支的收据,所以双方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法院审理后认为:顾大哥在与李某结婚期间,对3个继女确实尽到了抚养义务。其中大女儿在与顾大哥的家庭中相处时间极短,且未受到顾大哥的抚养,因此对顾大哥没有赡养义务。二女儿和三女儿则因顾大哥对她们的抚养,负有赡养义务。最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二女儿和三女儿一次性向顾大哥支付赡养费50000元。
03深刻教训顾大哥含辛茹苦养育3个继女,换来的却是冷漠和抛弃。妻子离婚后,他卧病在床,无人问津,只得诉诸法律。此次判决虽略显公正,却也道出多少养育之恩换不来养老之实的悲凉。希望此判能警醒世人,亲情需要付出,更需要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