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夫妻俩带着刚满46天的女儿在楼下晒太阳,没想到一块水泥从天而降,把健健康康的孩子砸成了7级伤残,还可能出现癫痫、智力发育问题。
孩子一生被毁了,可肇事者却找不到!人人都说自己那会儿不在家。夫妻俩只能悲愤地把整栋楼128户业主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6万,但户主们大喊冤枉:“这关我们什么事儿?”,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治疗后,脑前部创口仍清晰可见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何先生夫妇住在武汉汉阳区的世纪龙城小区,夫妻俩刚结婚不久,就迎来了他们的女儿,一家三口生活得幸福美满。可天有不测风云,一天下午,夫妻俩带着刚满46天的女儿在楼下晒太阳,正其乐融融时,一块水泥块竟然从天而降,狠狠地砸在了女婴的头上!小女孩瞬间头破血流,场面令人揪心。何先生夫妇吓坏了,抬头一看,根本看不到是谁扔下了水泥块!他们也没时间多想,赶紧抱着孩子往医院跑。经过紧急抢救,女儿总算捡回了一条命。但医生诊断,孩子伤情非常严重,伤残7级,未来可能还会患上癫痫,甚至出现智力发育问题。仅现在的治疗费就花了20多万,更可怕的是未来孩子还受影响,一生已经完全毁了。夫妻俩听完,忍不住抱着女儿痛哭:“天杀的家伙,害了我女儿一生!我跟他没完!”事后,何先生夫妇报警,可警方经过多次调查,始终没能找到肇事者。没有办法,他们只好将这栋单元楼的128户住户全部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6万元。庭审当天,很多业主对女孩的不幸表示同情,但一听自己成了被告,立刻就不满了。有些业主拿出上班打卡记录,证明事发当天自己不在家;有人提交房屋出租合同,证明房子早已租给别人使用。还有人干脆情绪激动地喊冤:“我们根本不可能扔东西,凭什么让我赔钱?”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对于本案的情况,业主是否需要承担补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中,由于警方无法确定具体抛物人,而事发地点上方的住户均有可能造成伤害,所以无法排除责任的业主及其家人,依法需要共同承担补偿责任。即使有的人说自己不在场或房屋已经出租等等,也需提供足够证据,才能免除责任。既然是在小区里受伤,物业是否需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义务的侵权责任。”本案中,物业没有提供有效措施保障建筑物安全,没有防范高空抛物的风险,管理失职,但这并不能替代业主的补偿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无法明确具体侵权人,除完全不可能高空抛物的4号房外,其余89户建筑物使用人需共同承担补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平均每户补偿4079元。物业管理责任另行处理。03深刻教训网友热议:“判的好!高空抛物,害人害己!”还有网友说:“这一块水泥故计会影响孩子一生,这伤情,39万哪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