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记者李群)7月8日,记者获悉,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为期2个月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清风行动”圆满收官。
6月中下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督导组,前往孝妇河、周村区高塘大集、文昌湖省级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实地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巡查,重点检查非法猎捕(采集)、交易、食用野生动植物行为。行动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38人次,监督检查野生动物栖息地、农村集贸市场等各类场所229处次,有力打击震慑了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植物行为,取得预期效果。
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不仅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坚持系统思维、有解思维,在全省创新建立了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全覆盖,探索建立了义务监督员机制,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机制开创了全省先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