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登山队两名队员为救濒死登山者,放弃冲顶珠峰,还花费上万美元。但被救者却不愿意承担全部一万美元救援费,只肯承担四千美元。
救人者高风亮节自不待言。被救的那个人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
一万美元,只相当于七万人民币而已。能去登珠峰,几十万肯定出得起。而且另有报道说她曾在2017年登顶过海拔7546米的慕士塔格峰。慕峰的登顶费用也要好几万。总体来说,这人绝对是不差钱的。不差钱,就是不肯承担救命的费用,除了忘恩负义和无赖,我想不出其他形容词。
我看到有很多人呼吁不要网暴她,这我同意,私刑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反而会造成更多社会问题。但对这样的人难道就没办法了吗?
开玩笑可以说众筹把她送回原地,让她自生自灭。但我打赌真要是那么做,她肯定偷着乐,因为找人把她扛到海拔八千四以上等于白送一次登顶的机会。
这号人是不是至少应该上失信名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