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发现收养的女孩是丈夫的私生女

柿子软不软 2024-10-22 14:06:20

知人知面不知心!朝夕相处10多年的丈夫在外偷吃不说,万万没想到还让妻子帮他养私生女,让我们看一下妻子如何反击!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刘英今年30岁,儿子刚刚两岁,一次偶然机会,发现丈夫王龙手机上与其他女人的暧昧信息,二人因为此事经常争吵,

丈夫的出轨让刘英悲痛欲绝,甚至选择服药自杀,幸好被及时发现送至医院,救回了一条命。

刘英自杀后,二人的关系有所缓和,王龙对刘英的关心也多了起来,刘英想借此机会巩固一下二人的婚姻,于是向王龙提议二胎,但王龙多次拒绝。

突然有一天,王龙回来对刘英说,那天遇到一个老和尚,给他算了一下,建议他和刘英收养一个女孩。

可以旺财还可以冲一冲家里的霉气。王龙随后就从朋友那抱回来一个小孩,刘英看小女孩很可爱,也就没说什么。

又过了两年,王龙突然对刘英提出假离婚,说自己在外欠了债,不能拖累刘英和孩子们,刘英同意了。

让刘英没想到的是,自从她和王龙离婚后,王龙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并且多次让刘英借钱给王龙还债,刘英从朋友和家人们一共借了100万。

一天,刘英接到一个朋友打来电话:“小英,你在哪呢?我怎么看到你家王龙领着别的女人和孩子一起吃饭呢?”

刘英顿觉受到了欺骗,将王龙叫回了家,王龙坦白他在外面有了女人,又有个儿子。更让刘英气愤的时,之前收养的女孩也是王龙在外的私生女。

刘英知道她和王龙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于是咨询了律师,想对王龙进行反击,将王龙告上了法庭。

那刘英的请求是什么呢?

刘英要求王龙返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要求王龙给付儿子的抚养费,对于收养的女儿,刘英认为王龙欺骗她,要求王龙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那法院如何判决呢?

刘英能够反击成功么?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如果未约定还款期限,则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

刘英帮助王龙还债的行为,双方之间形成了借款关系,王龙应当将100万返还,因为二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未约定利息,不可主张利息,所以刘英只能要回100万本金。

那对于收养的女儿该如何认定呢?

收养的女儿为王龙在外的私生女,王龙对刘英存在欺骗行为,对刘英的精神受到了伤害,最后法院酌情判决王龙赔偿刘英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本案结束后,王龙和女儿的生母打算将女孩领走,但女孩不同意,一直哭闹,坚决不离开刘英,而刘英也不舍得这个女孩,就这样,这个女孩继续和刘英一起生活,王龙和女孩的生母每月给刘英支付抚养费。

个人观点

有的网友说,刘英真傻,不怪这个男的欺骗她。笔者想说的是:离婚无儿戏,在法律面前,只有真离婚,没有假离婚,所以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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