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奖励风云:一场堪称史诗级诉讼大战!

凡夫情理法 2025-01-07 15:35:45

河南郑州,十六户村民、花了八年时间,与区政府、铁路法院、省高院、最高法和最高检演绎了一场堪称史诗级的诉讼。而这场轰轰烈烈的独生子女奖励风云,起源于区政府将政府承诺的独生子女拆迁安置补偿奖励200平方案的减半。

这个案件,有其独特的社会历史背景。当年独生子女家庭光荣,国家政策大力支持计划生育,河南省人大因势利导颁布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人大立法颁布,这既是政策更是法律,让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有法可依,规定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凭证,可以享受四项待遇。在四项之中,有一项规定是涉及到独生子女家庭的待遇奖励,在涉及城镇拆迁安置、村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的时候,只要是按人分配的,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时间来到了二零一三年,河南郑州市某区一个城中村遇到了拆迁项目,村里的拆迁补偿安置是人均两百平的安置房。这样,结合省人大的颁布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涉及到村里独生子女的家庭,在基础人均两百平以外,还能再得到两百平的奖励。是不是很兴奋啊!村民们激动不已!真的,看来独生子女光荣不只是口号了,而是实实在在的福利享受了。

村民们奔走相告,但是区政府不开心了,而且也不乐意,因为政府那里有这么多的安置房来奖励补偿给独生子女的人头份额。这时,区政府想出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让城中村改造指挥办公室和独生子女家庭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就是让村民在货币和安置房面积补偿中可以二选一,但是已经将安置面积减半了,从两百平变成了一百平,但是大家都被闷在鼓里。大家被这份忽悠的协议弄得一知半解,有人也是根本不知情,而是见到安置房的奖励落实就这样签字拍板了。结果,临到最后拆迁定局的时候,大家感到自己被政府给卖了,于是,一纸诉状拉开了这场长达八年史诗般的诉讼战。

第一回合,原告拆迁村民向郑州市某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村民的诉求就是要求被告区政府补偿村民的另外一半的一百平,但是,一审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请,村民们当然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郑州市中院裁决驳回了村民诉请,理由就是本案的争议属于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诉讼案件,不是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什么!是行政诉讼,那为什么一审法院立案受审,这不是故意糊弄人吗?一听要与政府打官司,有人认为胳膊拧不过大腿,大部分的村民选择了隐忍,只有五户村民决定换个赛道开始诉讼。第二回合,村民分成了两队人马,一部分还是走民事诉讼通道。而另外一部分人,就是五户村民依据中院判决指引,向有行政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区政府补回另外一百平的安置奖励,结果不出所料,再次败诉。在村民们上诉到省高院的行政庭,也是同样的的结果:折戟败诉。省高院的裁决理由是,原告村民自愿签订了拆迁补偿的补充协议,而区政府也是按约履行,不利后果只能由原告自己承担。行政诉讼二审败诉,但是冤屈的五户村民没有放弃,他们找到了著名邹伙发律师,向最高法申请了再审。

同时,在原告中又加入了之前那些民诉的十一户村民,大家同仇敌忾,一起委托邹律师再次启动了行政诉讼,但是一审行政结局非常不利,被铁路法院驳回。但是,令大家难以置信的是在二审中,却是峰回路转。因为,村民们很幸运地遇到了有担当的省高院法官,根据同类案件的惯例经验,行政案件相对人十有八九是败诉,但是,在邹律师的努力下,这位极富正义感的法官决定打破惯例。二审法院认为,被告区政府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没有向相对人村民履行告知说明义务,而按照法律规定,在使用格式条款约束对方并发生争议时,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方就是被告区政府的解释。还有,在村民们签订的协议中,没有约定村民们自愿放弃应得奖励的条款,所以被告区政府提出的所谓村民自愿放弃的说法,没有事实依据。所以,省高院撤销了一审判决,责令被告区政府补回克扣的独生子女的一百平安置房。然而,村民们赢了二审,你说区政府那会这样乖乖就范!果然,被告区政府坚决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法申请了再审。第三回合,这回两拨人的战场来到了最高法,邹律师披挂上场迎战区政府的上诉。万万没想到,第三回合,村民们不仅输了,而且输了个彻底。原来,最高法不仅驳回了前一案中原告五户村民的再审申请,而且也支持了后一案中被告区政府的再审申请,并且裁定由河南省高院再审。而省高院来了个孙悟空七十变,竟然撤销了自己原先做出的独生子女奖励的终审判决。这太让人无语了,本来遇到省高院的良知法官打破了惯例,让村民们获得了来之不易的胜利,谁知,这次回到省高院再审,被打回了原形,全部努力付之一炬。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村民们掉入了冰窖,但是还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优秀的邹律师,岂能这样轻言放弃?有法可依,事实摆在面前,岂能亵渎法律?邹律师坚信,既然省人大立法明文规定独生子女后应得到多一人份的奖励,那么区政府你凭什么做作违法的错误行政决定?第四个回合,也是最后一条路,邹律师决定让村民们找检察院监督。就这样,这场诉讼战来到了最终的战场。在省高院同级省检察院的同意下,接受了十六户村民的抗诉申请,并把案件报送到了最高检。这起案情简单、有法可依、事实明确的案件,为何演变成如此波折的司法历程,让最高检感慨万分,也引起了最高检的高度重视。于是,最高检破例决定对这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进行一场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唇枪舌剑,邹律师据理力争,终于,最高检在最后时刻,站在了村民们的一边,他们决定向最高法提起抗诉。最高法经过审理,认为本案在一、二审阶段没有查清楚以下的相关事实。一是村民们签订安置补偿补充协议的时候,是否充分了解奖励政策的内容;二是仅仅是让村民在协议上签字,就认定他们自愿放弃足额奖励的法定权利,这是不合理的。

最后,最高法裁定将本案发回河南省高院再审。终于,在最高法的监督和省高院的组织协调下,十六户村民和区政府达成了一致,由区政府补偿给村民们独生子女的货币奖励。至此,这场堪称史诗级的诉讼迎来了大结局。这起独生子女征地拆迁安置奖励的诉讼,十六户村民、历时八年、历经四审或六审,两度打到省高院和最高法,在邹律师和最高检的支持下,让这个行政官司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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