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2024年会展业第二批项目可申报了,支持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实施的展览、会议项目,以及取得的国际认证项目。
引进展览项目方面,具体指在省外举办过的、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展览项目。关于国际品牌展览项目,对引进举办展览总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省外参展商数量比例达到50%、境外参展商数量比例达到20%且来自不少于3个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展期2天及以上的展览项目给予补助,最高奖励300万元。关于国内品牌展览项目,对引进举办展览总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省外参展商数量比例达到50%、展期2天及以上的展览项目给予补助,最高奖励200万元。关于行业品牌展览项目,对引进举办展览总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省外参展商数量比例达到30%、展期2天及以上的展览项目给予补助,最高奖励100万元。
会议项目方面,具体指在我省举办的符合条件的国际性会议、全国性会议等。关于国际性会议,是指以服务产业、技术研讨等经济、科技、文化交流为主要目的;与会人员来自3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或国际性组织;会期1天及以上;与会人员达到100人及以上;境外与会人数占10%及以上的会议项目给予适当补助,最高奖励100万元。关于全国性会议,是指由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主办或承办的全国性、行业性会议、年会等活动;与会人员达到200人及以上,省外与会人数占30%及以上、会期1天及以上的会议项目给予适当补助,最高奖励80万元。
自办展览项目方面,对在我省举办的展览总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展期2天及以上的展览项目给予补助,最高奖励60万元。
国际认证项目方面,对取得国际展览业协会、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国际协会联盟等国际机构认证的我省会展场馆、会展行业组织、会展项目、会展配套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