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在重庆轨道交通环线谢家湾站拒绝配合车站安检强行冲卡,并对安检人员进行抓扯及推搡,相关视频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重庆轨道公安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事件发生在10月22日6时28分,重庆轨道交通环线谢家湾站安检人员按工作流程,提醒进站乘客接受例行安全检查。
监控画面中,一名女子突然携带提包进站,安检人员正准备上前提醒其进行安全检查时,该名女子快步从安检机走过,拒绝接受安全检查。
安检人员发现后,试图追上将其拦下,劝请其配合安检,但该名女子仍拒不配合,并对安检人员进行抓扯及推搡,随后安检人员报警求助。
据介绍,这名女子表示,自己近期因家庭原因导致情绪波动,当日着急坐高铁去成都,自认为没带违禁品,因此借机拒绝配合安检,被安检人员拦下后,一时情绪失控,动手殴打了安检人员。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在父母及家人那里可以任性,在其它地方任性可能要付出代价!你再有情绪都不应该在别人身上来出,拘留还得赔工作人员的医疗费!
安检谁都必须遵守这规则,她难道不知道吗?安检也就一两分钟的事。不能因为你因家的事有情绪,就不遵寸安检,强行冲卡还打人。公安机关对她刑拘,罚款处理正确!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乘坐地铁出行自觉接受安检,这应该是最基本的常识!是对自身安全负责,更是对公众安全负责!
首先,有个别网友提出:她包里最终有没有危险品?若没有危险品,请向这位顾客道歉!扰民有罪,和平年代不能强制安检!
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根据《民法典》第8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重庆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设置安检设施,并对乘客及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乘客应当接受检查。拒绝检查的,不得进站。
在这起事件中,女子既然选择乘坐地铁,就应该主动接受安检,不能认为没有携带危险品就不接受安检,这是管理规定,也是为了确保绝大多数人人身安全,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证明女子成功的不安检就坐地铁了,会不会产生示范效应呢!这是试探,今天没带危险品就不安检,多次后就有人带危险品闯了。要注意警惕!
2、女子不仅没有主动接受安检,反而还有殴打乘务人员的举动,应该依法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女子动手打人的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乘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且已经涉嫌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要么构成殴打他人的行为,要么构成寻衅滋事行为。
因此在乘务人员选择报警,警方介入调查之后,警方有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地铁秩序的,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在公众场合,大家都应当服从基本的管理规定!如有拒不配合安检,辱骂、殴打安检人员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所以警方对该女子采取了行政拘留罚款等措施!希望她能够好好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