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6日早上7点20分,一阵急骤的电话铃声在湖北孝感安陆市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响起,值班民警抄起话筒,一个惶恐的声音从电话的另一端传来:“杀人了……府东北路111号……”
人命关天,事不宜迟。不到5分钟,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李厚荣和刑警大队长刘小平已带领10余名技侦人员赶到了现场。
这是一间三室一厅的房子。走进屋子,首先映入眼中的是客厅中央的一滩已快凝固的鲜血。再仔细一看,血是从南面的一个房间里流出来的。顺着血迹走过去,推开虚掩着的房门,看到的是一幕目不忍睹的惨景:在紧靠门边的地板上,头北脚南地蜷卧着一具尸体,一颗血肉模糊的女性头颅滚落在尸旁。死者穿着睡衣,裸露在外的大腿和胳膊已被砍剁成肉块。
尽管如此,从那头沾满血渍的秀发上还是可以判断出,死者是一个正值妙龄的少女。
现场勘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为了抓住战机,刘小平将其余的民警分成两班:一班迅速将和死者租住同一套房子的另外几名男女带回刑警大队询问;一班分头在群众中走访调查,摸排犯罪嫌疑人。
经过几个小时的紧张工作,办案人员已经有了很大的收获。
经初步调查,得知死者名叫魏小艳,去年18岁,系棠棣镇人,无固定职业,曾经在宾馆、酒店当过招待员,还在一个叫“金芙蓉”的美容美发屋里干过按摩女,今年5月份租住于此,近期和一个叫王志成的男子打得火热。
和魏小艳同住一套屋的是两个男人,一个是盛某,今年37岁,在一家鞋厂干推销员,住在魏的隔壁房间。案发当晚,他和一个“相好的”到包厢影院里消遣了一晚上,直到早上才晕头晕脑地摸回来,一开客厅门,发现地上有血,再从魏的门缝往里一瞧,顿时吓得魂不附体往外直窜,报警电话就是他打的。
另一个是朱某,和魏住斜对面,在市毛纺厂干临时工,今年21岁。案发当晚,他和女朋友呆在自己的房里,由于一直处于兴奋状态,完全没有感觉到外面有什么异常,直到早上人群喧闹才将他俩从酣睡中惊醒。
“死者身上被砍21刀,生前有过搏斗行为,在死者的床上有扯落的毛发,床单上和死者的三角裤里还有精液……这很有可能是一起奸杀案……”在案件碰头会上,技术员小刘汇报了现场勘查的情况,并谈了自己的看法。
“据户主反映,案发的那天晚上8点多钟,有一男人喊过魏某,听声音像是王志成……”负责摸排工作的刑警一中队干警陈子宽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目前,案件还不能草率定性,下一步的工作:一是要继续调查与魏生前有关的人员,并核实盛某、朱某等人所讲的情况是否属实;二是传讯王志成,查清其案发当晚的去向……”大队长刘小平在听取了干警们的汇报后作出决定。
这个王志成到底是谁呢?
王志成,时年29岁,家住北城护国村,在市某局上班。小伙子长得很英俊,他有一个漂亮贤惠的妻子,叫程秋香,还有一个刚满5岁的儿子。妻子在北城开了一个小副食品商店,两个人的收入加在一起很可观。
也许是应了一句俗话,饱暖思淫欲。结婚头两年,王志成和妻子恩恩爱爱,小日子过得倒还美满,但随着时光的推移,漂亮的妻子渐渐失去了往日的魅力,加上儿子的出生,越发使王志成觉得自己的老婆乏味了。他开始有了玩一个情人的念头。
那是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王志成和几个同事在皇家酒楼喝酒,席间别人给他介绍认识了一个长得很秀气的女服务员。这个女孩就是魏小艳。几杯烈酒下肚,压抑已久的欲望膨胀起来。酒一直喝到晚上10点多钟,同事们先走了,服务小姐们也都下班了,王志成血红着眼睛站起来:“小姐我……我送你回家。”没想到没费多少口舌魏小艳就答应了!于是两个人也不知究竟是谁扶谁,一直到魏小艳租住的府东北路111号……
有了第一次,王志成的胆子就大了,他干脆将自己的BP机号告诉魏小艳,做到有呼必应,有应必行,并开始经常性夜不归宿。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没多久,王志成的妻子程秋香听到了风声。起初,她还不敢相信这是事实,直到有一天,丈夫的BP机忘记带在身上,她替他回了一个话,谁料拿起话筒不等她开口,一个女人的声音便道“今晚我等你”就把话筒压了。这时,她才相信传闻属实。
她想到了离婚,可是孩子怎么办?她看着一旁玩耍的天真可爱的儿子,心又软了。
晚上,王志成打着酒嗝回来了,程秋香没有同他大吵大闹,她想用自己的温柔和眼泪使丈夫回心转意。应该说王志成还没有完全丧失良知,他开始流泪并拍打着自己的脑袋,骂自己是混蛋,并向她保证今后同魏断绝往来,好好为人。
然而一个星期后,他又摸到了魏的住处……
事实让程秋香清醒过来,她知道光劝是没有用的。于是,她开始密切注意丈夫的动向,并很快摸准了魏小艳的住处。
4月份的一天晚上,她叫上公公、婆婆及两个姑子,径直往魏的住处捉奸。没有让她失望,丈夫果然在那儿……鉴于家庭的压力和社会的舆论,王志成再次在妻子面前保证同魏断绝关系,但他的话算数吗?
案发还不到一个小时,干警们便在找到了王志成,没费多少工夫,王志成便上牙嗑下牙地讲述了那天晚上的经过。
7月15日下午,王志成和两个同事因公到李店镇,吃完饭回到城里已是晚上8点多钟。他没有回家却往府东街111号魏小艳的住处摸去。当时魏已经上了床,他喊开门,进房后因为感到很累,澡都没洗就睡了,直到第二天(即16日)早上5点钟才醒来,于是他俩亲热了一阵。因为怕被别人发现,起床后,他穿上衣服径直回到单位,这时大概也只是6点多钟。
那么究竟是谁杀了魏小艳?
一种直感掠过刘小平的脑际,在同干警们仔细分析了调查的情况后,他决定立即传唤王志成的妻子程秋香。
当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时,程秋香显得很平静,不等干警们开口,她便说:“人是我杀的,与志成无关……”
在审讯室,程秋香交待了杀人的全部经过:
15日的那天晚上程秋香等丈夫回来,一直等到晚上12点多钟。她打电话问和丈夫一起的同事,都说人早就回来了。她的心开始颤抖起来,在床上前思后想无法入眠,就爬起来穿好衣服往魏小艳的住处走去。
到了府东北路111号,她看到魏的房间里没有了灯光。她惘然了,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她开始回忆当初同王志成谈恋爱时的情景。那时她正值妙龄,出落得亭亭玉立,加上人又聪明、贤惠,该有多少小伙子向自己投扔绣球,可她家里要为她找一个有工作的城里人。于是在一个亲戚的介绍下,她认识了王志成。尽管她后来得知,王志成在同她玩朋友之前,就同一个女孩有了关系,但苦于各方面的压力,她还是同王志成结了婚。她总相信自己会用一个妻子的贤良和体贴让丈夫变成一个好男人……
越想她越觉得自己委屈。这个女人已被不幸冲昏了头脑,但她没有怨恨王志成,而是将这一切都迁怒到魏小艳身上,认为是这个女人把丈夫迷住了,是她在拆自己的家……一个可怕的念头开始在她的心里滋生并迅速膨胀——她要找魏小艳算账,杀了她!
恍惚中,一个晚上的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东方开始露出了微光。程秋香这才转回家里,在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插在腰后,径直往魏的住处走去。
程秋香到达魏的房门口时,王志成刚刚离开。她敲开门,魏小艳一看是她,立即预感到了什么,想要关门,已经来不及了。
“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为什么老缠着我丈夫?”程秋香开始就骂。
“这要问你丈夫,没本事管住他来我这里撒什么泼,臭婆娘!”魏小艳回敬了一句。
就这样,两个女人开始相互骂起来,骂着骂着,程秋香便从腰间摸出菜刀,像疯子一般向魏小艳扑去,刀雨点般地砍在魏的身上,魏想往屋外逃,但没等她跑到门口就倒下了。
程秋香进看守所还不到一个月,已显得很憔悴了。这个不幸的女人内心深深忏悔:我真后悔杀死了魏小艳,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对不起她,就算她很坏,但如果我丈夫是个正经人的话,也不会和她搅到一起,我和她也不会落得一死一囚的下场,我们两败俱伤,可王志成呢?她不是照样活得自由自在,他还可以再去找其他的女人……我好糊涂啊,为什么要去杀人呢?我知道我现在罪不该赦,但我还是希望政府能给我一条生路,不为我自己,为我那还没有长大的儿子……说到儿子,她已泣不成声。
王志成也在忏悔,他悔不该不听妻子的劝告,到外面去沾花惹草,以至落得情人殒命、妻子入狱、儿子无人照看、自己无脸见人的下场。
1998年3月,程秋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但愿她们的悲剧不再在世间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