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注册便利化改革措施的实施,经营主体快速增长。但部分经营主体长期不经营或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后,沉淀形成“空壳企业”和“失联主体”,此类企业既不经营又不主动注销,占用了社会经济资源和行政执法资源,降低了市场活跃度。
为破解吊销未注销企业退出难题,释放长期被占用的公共资源,济南法院创新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畅通“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绿色通道,及时释放生产要素,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带动无效市场主体履行清算义务,取得审理案件多、速度快、效果优的良好成效。
这项创新机制实施后,截至目前,济南法院帮助全市625家无效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案件平均办理用时仅48天。
一份担当
破产审判助危困企业“涅槃重生”
“咱们的工资终于有着落了!”
日前,随着某集团公司、某信息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济南中院裁定终结两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程序,400余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释放闲置房产、土地各5000余平方米。
据了解,某集团总公司由于转型缓慢、业务量下滑,成为“僵尸企业”,并拖欠400余名职工的工资。随后,济南中院依法裁定对两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在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想方设法充分实现破产财产市场价值,促成两公司破产财产经过9次拍卖后最终溢价成交,职工债权得到全额清偿。
服务发展大局,不能没有抓手。而破产案件的办理效果,正是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试金石”。
济南两级法院以破产清算服务泉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破产路径,不仅为企业纾困解难,还妥善处理其中的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在破产审判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济南中院破产审判庭庭长李毅斌介绍,近年来,济南法院建立危困企业甄别机制,坚持“一案一思路”“一企一方案”,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在化解企业债务负担中的功能作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经营,依法保护职工、普通债权人等群体利益,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一项创新
“失能”主体退出市场有了新路
针对吊销未注销企业不断累积,“关而不清”“散而不退”,持续占用名称、监管等资源的问题,2023年,济南法院主动寻求突破,与市场监管部门会商研判,探索以“公益清算”方式实现市场主体“新陈代谢”。
济南法院率先提出“市场监管局作为主管机关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公益清算’、清算组持法院裁定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的总体思路,打破由股东或债权人申请清算的传统路径依赖。
首批“公益清算”试点设立在长清区法院。该院协调10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入“公益清算”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明确组成人员、部门职责、议事规则,确保从程序启动到办理注销等环节均由具体部门推动。
为进一步优化吊销未注销企业数据库应用,法院协同企业工商、税务、人社、医保信息与“公益清算”申请同步提交。同时,与行政审批部门制定若干便利化措施,对“公益清算”企业均适用简易程序注销,清算组持裁定书即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压缩材料审批和公告时间。
在此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法院还充分保障市场主体权利,鼓励自行清算,对希望自行清算的企业,协调撤回清算申请。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竞争谈判方式,从22家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定19家进入管理人备选名库,采取依次轮候的方式公开指定管理人,探索将一定数量案件一次性指定同一机构集中办理,提升工作效能。
试点工作启动后不久,长清区法院就立案审查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对某商贸公司等10家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据悉,试点工作启动当年,长清区法院即审结101件“公益清算”案件,推动101家吊销未注销企业退出市场。
一条经验
“公益清算”机制叫响全国
春节前夕,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向济南中院发来感谢信,对济南中院以自贸试验区为创新平台,推出实施一系列创新举措,总结形成一批典型创新成果,取得显著成效的做法表示诚挚感谢。同时,希望在新的一年,济南中院继续利用好自贸创新平台,以更大力度推进首创性改革,为强省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2024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38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对该批制度创新成果分两类进行复制推广。其中,对创新性强、实施效果好、复制推广成本较低的9项创新成果作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在这9项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成果中,济南法院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榜上有名!
济南法院“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的影响力不断扩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吸收了该创新做法,为新公司法修订提供了实践依据;济南法院“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相关经验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转发推广,并作为山东省典型制度创新成果推荐上报商务部;《人民法院报》《中国市场监管报》等媒体均对该经验做法进行了报道……
目前,除长清区法院外,全市各基层法院也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公益清算”的工作要求,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会商协商,逐步探索符合各区县特点的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济南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济南法院将以护航保障“项目提升年”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司法职能作用,强化履职担当,持续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不断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助力改善市场环境,释放市场资源,努力以司法“新机制”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侯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