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请朋友去KTV,喝了3箱啤酒,结账竟花了9135元

法海探案 2024-09-07 14:44:45

套路太深了!四川,一男子过生日约了两个朋友去KTV庆祝,3个人喝了3箱啤酒,结账的时候竟然花了9135元。男子很惊讶:什么啤酒这么贵,金子做的?男子直接报警,服务员才说了实话。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01案情回顾

李先生最近太高兴了,大学一毕业就找到了心仪的工作,一个月工资8000多,年底还有两个月奖金,他可太满足了。

正赶上过生日,也是为了庆祝自己找了份好工作。李先生主动约了两个好朋友出来玩,大家都是年轻人,就选了KTV。

正喝着啤酒,唱着歌呢,有服务员推门进来了,询问:“我看咱们都是男同志,要不要来几个女孩活跃下气氛呀,我们这边有公主小妹。”

李先生很惊讶,他是正经人,不喜欢搞这套,正想怎么拒绝呢。一个朋友说话了:“不用,千万不用,我们弟兄们玩玩,就挺好的。”

服务员就出去了,大家以为这事就过去了,继续喝酒、唱歌,寻开心。

没想到,不一会,有4个年轻女孩推门进来,穿着火辣,一进门就开始扭动着跳舞。

李先生和朋友面面相觑,不知道啥意思,正想找服务员问问呢。一个女孩上前来,拉着他们一起跳舞,李先生他们就顺势跟着跳了起来。

跳完舞,女孩又唱了几首歌,就离开了。李先生以为是KTV赠送的项目,也没多问。

没想到,结账的时候他傻眼了,服务员给出的账单是9135元。李先生震惊了:“不是,我们就喝了3瓶啤酒呀,这么贵,金子做的吗?”

服务员却说:“你们叫了4个公主陪唱,一个1850元。”

李先生不乐意了,辩解说:“我们没叫呀,那不是你们自己安排来的吗?我以为你们赠送的呢。”

服务员笑了:“先生,别开玩笑了,这个怎么可能赠送,快点付钱吧。”

李先生恼了,直接打电话报了警,说KTV强卖钱买。

02法律分析

那么,这个事情,法律上会怎么看待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利知道,自己购买、受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包含哪些内容,要如何收费等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全面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者遗漏告知。

本案中,服务员询问时,李先生一方已经明确拒绝了陪酒服务。KTV又擅自安排了女孩陪酒,就是强制消费,已经违法了。所以,李先生有权拒绝支付陪酒的这部分费用。

警察到场后,KTV慌了,负责人出面和解,主动提出免除陪酒费用,李先生只需要支付包厢使用费和3箱啤酒钱1700左右即可。李先生答应了,没有再继续追究。

03案件教训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商家为了赚钱,也是无所不用其极了,强买强卖的,真的该狠狠管管了。

也有人说,这几个男的明摆着揣着明白装糊涂呢,为啥女孩进来的时候,不直接拒绝了。

6 阅读:7702
评论列表
  • 2024-09-09 15:31

    什么时候鸡改个名字就高大上了?鸡还是鸡,永远变不了公主!

  • 2024-09-09 04:34

    古代的公主是人,现代的?不是

  • 2024-09-08 22:00

    这种陪酒女孩是不是也违法了?

  • 2024-09-09 06:04

    现在的00后不好忽悠了

  • 2024-09-09 03:03

    搞钱搞钱还是搞钱,这是三件事!

  • 2024-09-09 05:26

    一个字黑,两个字黑店

  • 2024-09-08 20:37

    古代的公主是公主?现在的公主也是公主?

  • 2024-09-08 20:00

    这个价格,在成都都是高端场子了!

  • 2024-09-08 17:08

    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