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11时许,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五支队城阳大队通过视频巡查发现:G20青银高速青岛方向约43公里处,一行人沿中央隔离带行走,情况比较危险,发现警情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巡逻民警赶往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在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中,一名男子拿着工具正认真地挖着野菜,全然不顾身边疾驰而过的车辆,民警见此情形,立即上前对这名男子进行劝离。经了解,男子家是附近村子的,因为最近春意渐浓,不少野菜都长了出来,听人说野菜好处很多,他便沿着路边斜坡走入高速,想要挖一些野菜,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危险。随后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监督其离开高速。
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因行人自己违法上高速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在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内严禁行人进入,切勿贪恋一口“春鲜”将自身安全置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