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何在?广西,一女子身患乳腺癌后,丈夫要闹着离婚,女子因没有收入来源,便希望丈夫最后能再她给提供50000元的经济帮助,但丈夫竟不顾往日情面直接给拒绝了。网友:“这样的男人是怎么娶到老婆的?”(来源:极目新闻)
2013年,王小勇和张小羽步入婚姻殿堂。
婚后不久,他们就迎来了一个可爱女儿的诞生。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性格上的差异逐渐显现出来,经常会为了一些小事而发生争吵。
慢慢地,两人的感情逐渐消耗殆尽。
到了2023年,王小勇决定要结束这段婚姻,遂向当地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他们的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
然而,这一结果并没有让两人的关系得到任何改善,他们依旧在痛苦的婚姻中挣扎。
2024年,张小羽经检查确定罹患乳腺癌。
而就在此时,王小勇却又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他表示,其与张小羽已经分居三年,感情彻底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
张小羽意识到婚姻已经无法挽回,便同意了离婚。
但她向法庭提出了一个请求,因为患有乳腺癌,她不仅要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更在治病期间无法劳作收入,生活陷入了困境。
所以,张小羽希望王小勇能够最后再给予她50000元的经济帮助,以维持她的生活和后续治疗。
对此,王小勇不认可该金额,予以拒绝。
不得不说,王小勇的这种做法实在有些凉薄,即便两人不合适要离婚,但毕竟两人同床共枕近10年,张小羽还为其生了女儿、操劳家务,没有功劳也亦有苦劳。
即便无法厮守一生,总归还有些情分在里面。
面对张小羽患病的状况,王小勇在对方最艰难的时刻选择离开不说,还拒绝给予其相应的帮助,在道义上也有些说不过去。
何况《民法典》第1090条有明确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显然,张小羽因患乳腺癌,生活陷入困境,符合该条款中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有权要求拥有公司股份、分红及住房公积金的王小勇给予经济帮助。
最终,承办法官在了解到具体状况后,又从对王小勇进行释法说理,
王小勇接受了按照分期向张小羽给付50000元经济帮助的方案。
有人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的确,在家庭面对重大变故时,如疾病、经济危机等灾难时,一些夫妻难以共同承担压力,选择分道扬镳。
当然,这是人性的体现,趋利避害本也无可厚非。
就像本案中的王小勇,在张小羽确诊乳腺癌时,却坚持提出离婚,这正是该俗语的现实写照。
但也有人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一日夫妻百日恩!”
在现实中,在困境下相互守护的夫妻也不在少数,他们相互珍惜彼此,共克时艰,用行动诠释着婚姻中患难与共的承诺和坚守。
总之,婚姻的选择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无论是选择转身离开,还是坚守相伴,最终都应对得自己的“良心”。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看法!
关注@贤哥说法 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品百味人生。(注:文中人物为化名)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