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茫荡镇发生的枪击事件引发了对养猪户被强制拆迁后续的民意关注。据报道,土地被养猪业者卢某友改造为养猪场,但在没有得到事先的通知、沟通和协调的情况下,农管部门强制进行拆除工作,最终导致该养猪场遭到拆除,养猪业者损失达到40万。对此,当地村民和有关人士发表了不同的观点,关注焦点集中于谁该承担此次事件的责任与损失。
为什么一个养猪户会拿起枪支对着农管等人火力全开呢?卢某在村里的一块荒废数十年的荒地上,投资全部身家,还贷款了50万,在那块荒地上盖了一个养猪场。
在这之前,他已经与左邻右舍沟通过,也告知村委会自己将在那块荒地上建养猪场。
一般这样荒废数十年的土地,基本上也种不了什么经济作物的,卢某在跟左邻右舍打招呼后,又跟村委会说明了情况,村民没有反对那就说明表示认可这个想法。
这个养猪场卢某投入全部身家后,还贷款了50万元,在没有任何通知和协调的情况下,农管就带人过来强拆。
而且养猪场主人还不在那里,他还有通过村民才得知自己的养猪场被拆了,得知这个消息后,卢某急忙赶过去,就在离养猪场一两百米的时候,有多名工作人员拦住了他,不让靠近。
一会功夫,猪场就被彻底拆除,猪场里面的200多头猪四处逃散,当时猪场被拆以后,卢某就在现场跟带头的领导沟通说:为什么要拆我的养猪场?拆了你们要赔偿我的损失。
但是相关人员拒绝回答卢某的问题,被逼急的卢某失去了理智,拿着射钉枪对着农管、民警等人火力全开的射击,导致多名人员受伤,随后卢某逃跑了。
卢某在逃跑中,曾经找过自己的哥哥,让他帮忙把200多头猪卖了,用来还债务。
这200多头猪,如果按照一头2000块钱算,这一批猪如果卖出去,最低也有40万元,卢某的贷款就有希望还上了。
现在猪圈被拆,200头猪四处乱窜,变成了跑山猪,很难再把全部的猪找回来了,看着自己的心血被铲平,一怒之下用射钉枪朝着60多名工作人员进行扫射,打伤了3名。
把人打伤之后,卢某逃跑了,在警方发出悬赏公告后几天,他返回自首了。
好在卢某用的作案工具为木工用射钉枪,这种射钉枪是是用气来带动的,杀伤力还是很大的。
如果是对着人的身体进行近距离射击,枪钉会因为强大的气压而直射人的体内,那是相当危险的,搞不好会出人命。
我一直从事木工工作,常年使用木工枪,偶尔会因为一个不注意,手指被枪钉伤到,那种痛真的很钻心,如果不小心手指被钉子钉穿,那相当酸爽。
现在卢某也因为他的举动受到了法律制裁,虽然卢某有错,但是我认为,农管暴力拆迁同样有错。
一个荒废多年的土地,这肯定是远离居民区的,在那里建养猪场不会对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
如果有影响,居民肯定早就抱怨纷纷了,不会让它存在几年时间。
还有人说,建养猪场是要提前审批的,但是有多少小型手续是能很顺利审批下来的?
前几年,在我们村里,一个村民在自家良田上盖了一个大概2亩地的鸡圈养肉鸡,也没有其他手续,只是跟村委那边打声招呼。
在他养鸡的那几年,对居民的生活真的影响很大。排出来的粪水把整条小河沟都污染了,以前河里面的水很清澈,鱼也多,时不时的有村民去钓鱼,污染后,河里的水很脏,鱼都活不了。
还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鸡屎的臭味,特别是夏天,温度高的时候,那味道特别难闻,那几年村里的苍蝇还特别多,个头还特别大,真的很受不了。
后来被人举报,上头下来人,直接让村委解决,最后被勒令停止,但是给足了时间让他把鸡场里面的大鸡卖了,还有一部分小鸡也让他养到能卖的时候再停止。
我觉得这种有温度的执法行为是非常有说服力,也是有温度的,官民互相理解,既解决了问题,又能保障养殖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养猪场如果真如网上说的,相关部门在拆迁前没有事先告知卢某,就带60口人上去强拆,这属于暴力执法了,立法于公,执法为民,用在何处?
建立农业合作社,成立农管部门的意义何在?是利是弊?这有什么用?农管成立到现在,弄得百姓都是一片哀嚎,农民不能在自家院子不能拉绳子晾衣服,屋前屋后不能种菜,农村不能散养小鸡,农民开农用车收割要考证等,当管理者与生产者敌对时,这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啊!
此次事件让农民对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效率提出了质疑,这里也呼吁有关部门加强自身建设和监管体系建设,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还是希望领导们能够多听听底层老百姓的意见,多考考虑底层人民的生存方式,不能一管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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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把那几个农管打死,免得祸害其他老百姓
枪法太差了没有打死
给百姓一点空间,我们不要农管
管球
愤怒是瞬间精神病 愤怒精神病控制了大脑 农管制造了精神病害了别人害了自己 赔偿病人损失吧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强拆肯定不对 首先要以书面形式为准通知农户,其次要给予说明有什么影响与危害,如果确实有影响特别是环境影响,严重影响环境肯定要处理。再次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200头价值也很大,不是简单的一拆了之。2.政府要透明,执法要公正,要做好调查研究,要让老百姓在环境保护有充分的认识,要提供技术支持,因为毕竟200头猪的后处理还是挺麻烦。政府不能好事变成坏事,影响政府形象。
浙江省以解散了农管,全国各省向浙江学习
我想知道猪场主何错之有,人家拿起“武器”捍卫财产,阻止违法强拆,难道不是正当防卫?
我只想说一句:出了事不能全部由国家陪偿。胡作非为的肇事人,本人只少要承担一半的赔偿。否则恣意妄为永远度绝不了。
政府的行为算是行政处罚,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去做,能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利益。对本案的细节不了解,对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不予置评
得想办法团灭了这伙农管
要干就干死,干不死也是一样的罪,干死一个就够本了!
如果强拆是合规合法,养猪的需要需要处罚。如果强拆没有合规合法,那么属于自卫。
赔钱让他们这群吃人饭不拉人屎的东西自已赔!
可惜他没有一把好枪,有一挺机枪就痛快了。
我在这里问一句,农管没有通知村委会和养殖户,突然到养殖场强行拆除,这样的农管不犯法吗???
我想知道拆了猪场后该地块用来干什么?复耕?由谁负责?村委会还是农管?还是继续成荒地?给你半年时间让媒体继续去拍照爆光?十有九九是成了更大的荒地。
有机关枪多好呀。
一个城管已经搞得乌烟瘴气!再来个农管!中国农民太难了!
这是不给农民活路,企业限招收40岁以内的,养殖又来个农管,卖菜又有城管。如果非要管,那也先把生路解决了,怎么管都行。
怎么不去拆故宫
城管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必须铲除。
是人干的事吗?
真正具有防卫意义的百分之百的正当防卫,典型的正当防卫。
平时就得多练练
可惜枪法不准
这可能就是那个不愿上战场和也不让自己儿子上战场的原因之一吧。自己的都保护不了,到战时保卫什么呢?为什么而战呢?
农管暴力拆迁不是有错,而是违法!负全责!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凡事论因果,我认为这是正当防卫,人保护自己的经济财产何罪之有
害人不浅 一群强盗
能合法持枪的话农民比那些农管能打!
应该拿起刀来砍他们怕啥呢,砍三四个人就赚到了怕啥,人前都死?
现在的土地,生草十年都不理。种粮又亏本,你想养殖或种其它非粮食作物又不准。现在不知谁为难了谁?
反正是死不如一锅端。可惜没打死。
管的人越多就会越乱
好事不见做坏事却做绝[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阿弥陀佛[祈祷]留一条生路让人家活下去吧。今日造就的果就是昔日种下的因,明日结成的果就是今日种下的因。 别因为今日得到的一点小利益而去断绝别人的生路。会有报应的,迟早会来,就算自己不想活了也要为儿孙积点功德!!!
你还自投罗网,开来你是躺着出狱了,后悔了吧,没带走一个
如果六十多人全死了,就不会再强拆了。
据说是拆完了伤人了几十个人才发现拆错了,这就值得玩味了,一句轻飘飘的拆错了人家几十的投资打水漂了,赔偿损失的问题,不应该由财政拨款赔偿损失,应该是水弄错了谁赔偿
冤有头债有主。要找到根源。
木工钉枪打不到伤人的
农管都是二扯火,
打一只眼睛也好呀
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遭受暴力和重大损失的时候可以自卫吗?遇见违法的事可以阻止吗?敌人入侵时可以抵抗吗?
城管农管过街老鼠形成记
你伤了它们一根毛,换来的是几年国家粮,不值得,不如。。。
农管厉害!国家的希望!
正常人谁干城管?全是街溜子
你就是心太软。
逝者一路走好
问题是最后结论为误拆[点赞][点赞][点赞]我的个乖乖,
向浙江省看齐,取消农管。。。
既然你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好
希望农业农村部改变历史,别创造历史,以人为本
小编不要不懂装懂,在这里瞎掰……!水清则无鱼这句老话懂吗……!
无罪
这些农管狗仗人势欺软怕硬,太可恶。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些不讲理人严惩,否则天理难容!
气钉枪是杀不死人的,我在家具厂上班,乡下的小汽压机,汽很小只要有一件衣服挡一下只能说没有很大力,只是气急了行为不对,杀伤不大影响很坏,现在有理变没理,只能让白宰割了?
是我,他们每一个能活
换位思考,于心何忍?确实过分了吧
引起这件事的主体是谁?什么时候什么事情都不能颠倒黑白!
全送走
强制,这个词有点热,
废话连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