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80岁了,我怎么能受得起离婚的打击呢?我就那样跟法官说,你判离婚我就去跳楼!”
邱先普老先生在记者的镜头面前掷地有声地说道,他不能忍受相爱多年的妻子在他颐养天年之时向其提起离婚诉讼。
是什么原因让邱先普的妻子不惜在其耄耋之年执意离婚?法院又是如何判决的呢?若是邱先普执意不离婚,他的妻子的单方面离婚诉讼在何种情况能胜诉呢?
一、创业之路邱先普算是大器晚成,在年轻的时候,他是一名人民教师,就负责教书育人。那时陪伴在他身边的是他的第一任妻子,二人日子细水流长,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对夫妻。
可是一件为了帮朋友而卷入的经济纠纷案件,让原本平淡的生活掀起惊涛骇浪,邱先普因此下狱十年。
十年之后,1983年秋,邱先普刑满释放,十年岁月匆匆经过,出来之后早已是物是人非。这时邱先普已经41岁了,妻子也受不了漫长的孤独,早就和他离了婚,现在的他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会失去了。
不惑之年的邱先普一贫如洗,但还好他的朋友们还算仗义,二话不说借了他一笔钱,就当做经商的启动资金。那时改革春风吹满地,中国正在高速发展崛起,处处有商机,遍地是机会。他已经是孑然一身,无牵无挂,此时不放手一搏,更待何时?
凭借着聪明的头脑,和了得的口才,干劲满满的邱先普做起了倒卖衣服的行当。二十块钱的进价衣物,在他那儿转手一卖就是四十,偏偏还是供不应求,生意做得红火极了。很快他就积累了不少资金,不仅还清了钱,还攒下了好几万。
光凭借买衣服这一条创业路,是远远不够的,邱先普的野心远不止于此。他用赚来的几万元,投资了铝材行业。他押上了大半身家去赌,在气运与眼界的加持之下,他赌对了,铝材行业的投资成功让他身价暴增,生意也越做越大。
到1994年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一位千万富翁,家缠万贯,白手起家的他凭借毒辣的眼光与惊人的运气一路打拼到如今的位置,算是高处不胜寒。但是他却还不满足,邱先普将目光投向了火热的房地产行业。
他成立了成都市蓉宝山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成都最繁华的地段春熙路,建起了一栋六层大楼。这无疑是一个正确的决定,春熙路在今后的数十年至今,都是人头攒动,最为热闹繁华的地方,春熙路成为了成都的一张名片,这栋大楼成了邱先普赚钱的香饽饽。
二、老夫少妻1988年,还在做铝材生意的他,遇见了这位现任妻子,那时他身家只有百余万,事业算是小有成就。48岁的邱先普对25岁的田丽一见如故,很是欢喜。田丽是他手下的一名员工,身材高挑,举止优雅,面容姣好,让他心之向往。
尽管年近半百,但是他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邱先普不愿再孤身一人,事业有成的他需要家人的陪伴,妻子的照顾。于是他对田丽展开了追求,经常单独请田丽吃饭,就这么一来二去,二人就对上了眼。仅一年不到的时间,二人就火速结了婚,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
婚后没多久,田丽就怀孕了,生了个可爱的女儿。邱先普更是大喜过望,要知道他前半生孑然一身,无儿无女,年近半百的他居然迎来了自己的女儿,这真是上天的恩赐。他在有女儿之后,更是珍惜这对母女。
夫妇二人就这么相敬如宾地度过了三十多年,期间少有争执吵闹,老夫少妻的组合让邱先普很是疼爱妻子,但是前半生让他养成的节俭习惯却很难改变。尽管他已经富甲一方,却仍旧和妻女蜗居在狭小、不起眼的住宅里。
2008年,妻子无法忍受继续住在阴暗破旧的小房里,于是向邱先普提出分居的要求,邱先普也是痛快地答应了。妻子已经陪伴自己二十年,现在的他已经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年纪,也该让妻子搬出去享受人生了。
三、坚持离婚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邱先普与田丽相安无事,只是偶尔聚一聚聊聊天,与女儿吃顿团圆饭。邱先普年事已高,物欲大减,现在每天就是吃茶逗鸟,过着普通老年人的生活。他还有着一个高雅的爱好,就是收集古玩。
资产充足的他可以随心所欲购买心动的古玩,收为自家作为藏品。大大小小的古玩堆满了整个用来专门放置藏品的仓库,邱先普准备成立博物馆,将购置的所有藏品全部无偿捐赠给国家。是国家给了中年的他重获新生的机会,他也会用自己的方式回报国家。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妻子田丽毫无征兆地在2019年向他提起了离婚诉讼。没有任何商量,没有任何沟通,就这么执意单方面提起了离婚诉讼。邱先普大为不解的同时还觉得面上无光,半截身子入土的他在晚年还要成为孤寡老人,受人嘲笑,这可不行。
他连忙找到了妻子,质问离婚的理由,见妻子态度坚决,绝口不提理由就是铁了心离婚后。又是好说歹说,服软示弱,开出条件恳求妻子不要离婚。但是田丽就是不为所动,这个婚她是离定了。
田丽一次次提出离婚诉讼,又一次次被驳回败诉。终于经过近4年的离婚拉锯战,2022年1月2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判决田丽和邱先甫离婚,双方名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每人50%的比例平均分割。事情至此也算是尘埃落定。
四、离婚缘由2020年,在邱先普持续不断的问询下,妻子田丽终于说出了离婚的理由。其中最重要原因就是早些年就埋在了田丽心中的不信任的种子。
二人女儿出生后的那几年,总有人在邱先普身边吹耳旁风,暗示他的女儿并非亲生。邱先普也没有对妻子百分百信任,而是听信谗言,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确定为他的亲生女儿后他才松了一口气。但是田丽却一直膈应此事,最终发展成为不可消除的心结。
也是因为这件事,让她渐渐失去了对邱先普的爱。最终在毫无爱意剩余,厌烦疲倦的她选择提起离婚诉讼,拿回属于自己的半份家产,在余生的日子里逍遥快活去了。
五、以案释法田丽毅然离婚,没有经过双方的沟通协商,而是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尽管一直被驳回,但是却锲而不舍,终于在四年之后赢得了这场离婚大战的胜利。耄耋之年的邱先普也是有苦说不出,本应颐享天年的他又经如此变故,真是精彩纷呈的人生。
夫妻双方离婚,最简单直接的方式,也是被大多数人适用的方式,就是去二人一同去民政局领离婚证,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新增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这一概念。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哪怕二人心意已决,婚姻已经支离破碎,没有任何可能修补,也要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后的三十天后,才能正式离婚。对于一些一时冲动,头脑发热的想离婚的夫妻来说,离婚冷静期是缓和情绪,修复感情的最佳时期。
离婚冷静期能够唤起年轻夫妇们重视离婚带来的后果,让他们在一个月的时间里理清关系,认清本心。如果在这期间,出现了一方选择离婚,另一方改变心意不同意离婚的情形,又当如何?
这与本文的情形比较相似,解决的方法就是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对此我国《民法典》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列明了部分准予离婚的事由。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法院的调解是硬性要求,是无法拒绝无法回避的,也是应该由人民法院主动启动的。准予离婚的依据必须是双方感情破裂,由提起诉讼的一方举证证明,如果举证事实不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则会被驳回请求,判决不准离婚。
离婚请求被驳回之后,自然不是再也没有离婚的可能。《民法典》又有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不止可以提起一次,而是满足一定条件后又可以再次提起,本案中田丽就是如此情形。在坚持不懈地一次次提起诉讼后,法院终于作出了同意二人离婚的判决。
夫妻之间伉俪情深,白头偕老,是再幸福不过的。但是人心是多变的,事物是发展的,相伴一生的诺言又有几人能够遵守。与其耗尽往日情分,成为怨侣,不如就此洒脱放手,成全对方,也是成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