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孩子必须有一份遗嘱!还必须在后面“加一句话”!附带模板!
在他们看来,父母只有他们一个孩子,等他们死了,他们的一切都是他们的,他们不需要在活着的时候立下遗嘱。
他们不知道的是,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就算是唯一的孩子,也会产生父母无法完全继承的遗产。
就拿去年十二月初上海的新闻来说,一位独生女获得两个亿的遗产,结果被丈夫起诉,要求分走所有财产。
据《上海法治报》报道,该女子家庭条件优越,在一家外企担任高管;而男的,则是负责参加这次宴会的酒店。男人疯狂地追求女人,然后两人就结了婚。
六个月后,女孩的父母出了意外,死在了路上。可就在这时,男人提出了离婚,要她的两个亿。
不管这件事是真是假,这件事所激起的情感和反响都是非常强烈的。
作为独子,按照常理来说,父母的遗产都是自己的,丈夫怎么可能“抢夺”?
虽然这么说,但从法律上来说,这个“要”字还是很有道理的。
易慧律师在访谈中说,依照民法的规定,在婚姻存续过程中,对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通则》中关于“继承、赠与的财产”的规定,属于默认原则;(第1063条):仅当“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为一方所有”的情况下,该财产仅为配偶一方个人财产。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拓宽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使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能够得到更多的财产。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婚姻关系存续时一方对其父母所继承的财产提出请求,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虽然对于一个孩子,易慧律师还是建议:家长应该尽快立下遗嘱,确定遗产的归属,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易慧律师也特别指出,在订立遗嘱时应明确规定,明确所继承的客体,避免其变成夫妻共有的财产。
尤其要写上:“本人死后,本人的全部遗产只归本人的子女一人,任何人都不能参与,本人子女的私人财产也不能分割,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就能有效地避免像这样的夫妻纠纷。
另外,还有三种情形,即便他们只有一个孩子,他们也不能成功地从父母那里得到遗产。
第一种情况:如果只有一个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就不能获得全部财产。
根据法律,第一顺位继承人除孩子外,还应包括配偶、父母。在这一范围内,子女还包括婚生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以及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类人都享受着父母的财产,若无明确的遗嘱,将直接关系到这个孩子是否能够全部继承其父母的全部财产。
比如,小红的父母死后,小丽的爷爷奶奶还活着,小丽的爷爷奶奶就可以继承他们的遗产。
如果双方都未明示放弃遗产,小丽虽然是独生女,但仍不能获得全部遗产。
2、房屋有居住权,如果只有一个孩子,是不能成功继承财产的。
根据有关法律,已有居住资格的住宅不得转让、转让,连独生子女都不能成功继承。
小红的妈妈死后,她的爸爸改嫁了,她的继母住在这里。这样的话,就算小红的父亲死了,她的继母也可以一直住在这里,等她的母亲死了,她的居住权就没了,小红就可以成功的继承遗产了。
第三种情况:如果父母在遗嘱中留下了遗产,或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只有一个孩子是不能继承财产的。
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就像上海的一个老太太,被一个卖水果的小贩照顾的很好,他留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的房子留给了水果摊老板,不管他的孩子怎么反抗,都改变不了这一点。
结尾处。若无遗嘱而适用法定继承,则依自然法则和习惯法,由子女继承,自当属于其子女的私人财产。
但是,正如上文所述,现行的法规和司法实践已经默认地将其作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如果一方的父母忽然去世,而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那么另一方就会因为贪婪而产生贪婪之心,而离婚后,他们就能从另一方的父亲那里得到一半的财产,从而获得经济上的自由,走向人生的巅峰。
因此,我们可以从这一令人深思的风暴中得到一些启示:
对独生子女来说,立下遗嘱不仅是对孩子财产的一种保护,也是对将来的一种牵挂。不仅要立下遗嘱,还要立下明确的条款,趁父母还活着的时候,好好做好准备,避免以后的矛盾继续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