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翻烧饼”,焉何一再出现?陕西92岁老人烧秸秆被罚写检讨

青锋看天下 2023-09-07 21:53:20

青锋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流西河村干部在秸秆禁烧巡查中针对在自家农田里焚烧秸秆的92岁男子刘某某罚款100元,并拍摄刘某某手持检讨书的照片发至村民微信群一事,南郑区濂水镇发布的通报予以证实,并表示,已“对流西河村村委会执法主体不当予以纠正,退还100元罚金”。

与退还100元罚金同时,镇党委副书记还带领拍摄刘某某手持检讨书的照片发至村民微信群的李某某,登门向刘某某及家属当面致歉。

看到这样的消息,以及有关方面对这一事件处理的情况,让人不由地想起疫情期间,河北省某地村民到自家责任田耕种,被当地相关人员发现并在罚款的同时,让种地村民通过村里大喇叭作检讨,以及江苏南通城管人员当街没收老人甘蔗,曾引发网络热议,当地有关部门出面予以纠正,并对相关人员处理和相关人员登门道歉等。

如此前车之鉴,为何没有引发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河西村相关人员的重视,反而重蹈覆辙?

人们应该注意到,澎湃新闻报道披露的相关情况中,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这个通报似乎没有把事情发生经过详细公开。如发现92岁男性村民刘某某焚烧秸秆的村干部究竟是哪一位?村委会如何决定对92岁村民处以罚款100元,并将情况通报给家属,由家属代写检讨书,保证以后不再焚烧秸秆的?村委会委员李某某是自己决定,还是受村委会委托,拍摄了刘某某手持检讨书的照片发至村民微信群的?

在上述这些细节尚未完全弄清楚的情况下,就以流西河村村委会执法主体不当予以纠正,退还100元罚金,并对主持村两委工作的村党总支副书记黄某给予诫勉谈话,对李某某工作行为和方式不当给予诫勉谈话,并由镇党委副书记(同样也是没有具体人名)带领李某某登门向刘某某及家属当面致歉,称“获得了刘某某及家属谅解”,让人感觉有点草率。

即便退一步说,濂水镇相关部门针对“92岁老人烧秸秆被罚写检讨”一事做了认真调查,并依据事实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作出处罚,但在通报中语焉不详,没有作出准确表述,依然也是不妥。

这里还需要提出几个问题,村委会究竟有没有权利针对烧秸秆的村民做罚款处罚的权力?通报说“执法主体不当”,是指村委会没有处罚权,还是其他?需要说说清楚。

此外,针对92岁烧秸秆老人予以处罚,并要写检讨书,是否有违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似乎也应说说清楚。

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让家属代写检讨书,尤其是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为由,拍摄92岁男子“刘某某手持检讨书的照片发至村民微信群”,是否涉嫌违法,也要公开予以回应。

如果村委会委员李某某拍摄“刘某某手持检讨书的照片发至村民微信群”的行为涉嫌违法,那就不应该只是由镇监察组对李某某工作行为和方式不当给予诫勉谈话如此处分了。

最后还要提醒相关人员的是,千万不要让类似“92岁老人烧秸秆被罚写检讨:退还罚金当面致歉”这样“翻烧饼”,自打嘴巴的事情再次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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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霏雨非墨

霏雨非墨

2023-09-08 14:21

作为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大可以理解,但是工作作风不能简单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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