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浒传》里,武松是条响当当的汉子,一腔热血,两肋插刀,快意恩仇。
“西门庆,你害了我大哥,我武松誓要你的狗命!”
武松曾双眼赤红,誓要手刃仇敌。
但每当夜深人静,他摸着胸口那枚沉甸甸的都头徽章,心里就像被千万只蚂蚁啃噬,痒得难受,疼得钻心。
他思来想去,权衡再三,那复仇的烈火,最终被理智的冷水一点点浇灭,从“杀他偿命”的决绝,变成了“打他一顿,出口恶气”的无奈。
可世事无常,武松一怒之下,竟误伤了旁人,自己反倒成了阶下囚。
“这世道,怎就容不下一个真性情的好汉?”
武松在狱中咆哮,双眼含泪。人们不禁要问,那时候的法律,真的就是摆设,不讲个偿命的道理?
要是武松当初不靠拳头,而是拿起法律的武器,跟西门庆、潘金莲死磕到底,他能不能成功扳倒这对奸夫淫妇,为自己和兄长讨回公道?
我们先看看,西门庆犯了什么罪,该被判什么刑。
第一条,不正当性关系罪!他和潘金莲,背地里勾勾搭搭,搞得满城风雨。按律就得判一年半徒刑,让他们尝尝牢饭的滋味。
第二条,斗殴伤人罪!武大郎捉奸在床,西门庆却一脚飞踹,把武大郎踢得内脏出血,按《宋刑统》,这得杖责八十,打得他皮开肉绽。
第三条,谋杀从犯!西门和王婆合伙,毒死了武大郎。这可是杀头的大罪啊!虽然他没亲自动手,但提供毒药,那就是帮凶,按律得绞刑伺候。
而潘金莲呢?她的第一条,也是不正当性关系罪,按律,得判她个一年半载的监禁。
第二条,谋杀亲夫!这事儿,搁哪儿都是掉脑袋的大罪。按律,得让她上断头台,一刀两断。
第三条,焚烧夫尸,毁灭证据!她连自己丈夫的尸体都不放过,烧得特干净。真应该让她受尽折磨,再送她上路,让她知道什么是人间炼狱。
最后来看,王婆做的违法事儿有几条。
罪一:拉皮条。王婆心眼儿比蜂窝还多,设计圈套,哄骗西门庆和潘金莲那俩不正经的人搞到一起,道德沦丧,人伦颠倒。按咱老百姓的说法,就得把她流放到千里之外,再把她家底儿抄了,让她长长记性。
罪二:教唆毒杀
王婆这坏水儿还没完,她还撺掇潘金莲毒死武大郎,那可是人家亲老公啊。搁宋朝那会儿,这罪得判绞刑或者斩刑,让她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罪三:毁尸灭迹
更过分的是,王婆杀了人还不知足,还想放火烧房,把证据给烧了,心思真是缜密得吓人,手段毒辣得让人直咬牙。这种坏到根儿上的人,就得给她来个狠的,死刑加没收财产,让她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看她还敢不敢再作恶!
所以,武松如果把他们告到法庭上,胜诉的几率是很大的,只可惜,他并没有相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