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媒体报道一对大龄夫妻因为“性福”问题闹离婚,无性婚姻能不能长久?网友们普遍认为,无性状态维持婚姻十分困难,方方面面都能理解,应支持离婚。
福州38岁阿琴相亲前只见过3次面就结婚了,缺乏感情基础。与丈夫结婚后一直住在娘家,一年仅有4次性生活,还是她主动要求,阿琴无法忍受。“我年纪大了,想要孩子,而他过不了夫妻生活,还要吼我。”
阿琴向丈夫提出了离婚,但丈夫坚称自己身体要小孩是没有问题的,他还拿出到医院的检查报告来证明。之所以同床愿望不强,只是因为目前自己的痛风症状还没治好,不想要孩子。
丈夫表示自己不同意离婚,当初借钱10多万娶回阿琴只在家住了10多天。如果阿琴坚决要求离婚,他要求阿琴家把20万的彩礼和5万元见面礼拿回来。
夫妻生活是维系家庭的重要内容,如果夫妻生活存在问题,即便结婚时候不介意,往后的日子一定会爆发矛盾。阿琴的想法可以理解,38岁想赶紧要个孩子,高龄产妇生孩子的危险非常大。丈夫虽然有体检报告证明身体没问题,但夫妻生活不幸福的现状是客观的。
阿琴虽然和丈夫结婚一年多,但居住在一起的日子只有10多天,即便是结婚登记,严格来说也不能算是共同生活,根据 “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情形,男方可以要回彩礼。
《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丈夫隐瞒身体不行而与阿琴结婚,没有如实告知,阿琴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这段婚姻,但阿琴需要退彩礼。同时,丈夫存在过错隐瞒身体疾病,为了弥补阿琴的伤害,法律还规定,她还可以在撤销婚姻时,以自己是无过错方要求丈夫赔偿损失。
阿琴无性婚姻的现实值得同情,但是丈夫身体病痛和生活状况也是需要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