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此学科在法学体系中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新中国的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本专业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经济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且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商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能力。
二、研修方向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两年以上,或虽无本科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学士学位未满三年者可以先入学参加课程学习,待满三年后可参加报名参加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但无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合格可获得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但不能申请学位。
四、项目优势
1.免试入学,门槛较低
2.学习方式灵活
授课方式采取网络学习
3.数字化教学管理体系
4.丰富的校友资源,实现价值终身增值
深入契合学习工作要求,一次报名后,可终身参加所报学院组织的各种课程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既学习了知识,又提高了学位,并交一方来自各行各业学友,丰富了自己社会资源,为学员的事业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支持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五、报名资料
1、电子版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一寸蓝底照片、硕士学位报名表,学信网注册的账号密码。2、纸质版材料:1>硕士学位报名表一份,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复印件4>学士学位复印件5>学位认证报告6>一寸蓝底照片6张
六、报考流程
提交报名申请 → 预审通过 → 入学缴费 → 发放入学通知书 → 开课
注册及现场确认 → 参加国家统考 → 结业 → 通过论文答 → 授予硕士学位。
广东教学实践基地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更多详情可以关/注g/z/h:振/华教/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