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的权益由谁来守护?产权制度改革迎来富民新篇章~

小鲸鱼麻麻 2021-09-13 12:22:22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迅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改革也提上了日程。如何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权益不被侵害,让村民富起来,让乡村振兴,成为了现阶段需要攻克的重要难题。

近期,位于北京市怀柔区的新贤家园小区,就因为对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理解的不明确,致使本是同村邻里的新贤家园308户回迁村民,与外围的新型街村股份合作社814名股民之间产生了强烈的意见分歧。7年来,村股份合作社多次启动股民代表会,对于3000平米的底商收益分配问题,进行了反复的讨论与沟通。但由于双方对一份 《关于新贤街改造项目遗留问题会议纪要》的解读不同,意见始终难以达成一致。究竟960万元的经营收益该如何分配呢?

上周日,北京卫视热播的全国首档市民与公共领域对话的社会民生类节目《向前一步》搭建了首个电视版村民代表大会,邀请回迁居民和外围股民共同商讨960万底商收益的分配问题。

从本质出发,找到问题之门的钥匙!960万收益归属已然浮出水面!

在此次沟通中,最大的争议点,莫过于对这份2011年的《关于新贤街改造项目遗留问题会议纪要》的解读。回迁村民和外围股民,均对会议纪要中的第一项“关于被拆迁居民‘上楼后’生活成本增加问题”,有着不同的理解。回迁村民认为解决的是被拆迁村民的问题,他们作为新贤家园的上楼村民自然应该有权利支配底商收益,而外围居股民则认为经营收益已明确,应按照本村产权制度改革分配,即属于村经济合作社的全体股民分享。

沟通团成员程立耕指出问题症结所在,正是大家对政策条例的单一词、句解读,才造成了如今这番混乱的场面,要解决底商收益问题,应该把产权明确,才能推进分配。对此,新贤街村股份合作社董事长杨秀英表示:“村里以7500元/平米购买3000平米门脸,这个产权是村委会的。”

然而新贤家园的回迁村民,则对产权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村集体购买底商的费用来源于2010年自己拆迁时的土地出让金,同时指出当年拆迁手册中,并没有提到3000平米底商的条款,如今的底商收益应是给新贤家园回迁村民的额外补偿。

故而,对于960万元底商收益如何分配,回迁村民提出了他们占收益的75%,外围股民占25%的分配方案。但是场上外围股民对此并不认可,认为这样的分配不符合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坚持要求全体股民共享底商收益。

在矛盾中成长,保障每一位村民利益!产权制度改革之路正在向前迈步!

新贤街村股份合作社董事刘学强指出:“新贤家园在签征地协议的时候,总共是128.7亩。”虽然协议上没有明确细分,但整个新贤街村的土地已于2010年被征收,新贤家园的土地也包括在内。当时,新贤家园回迁村民的个人补偿,已经按照拆迁手册进行单独发放,跟村集体的土地出让金并无关系,故而产权与960万元底商收益应属村集体所有。

明确收益分配,还要了解产权制度改革。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文忠表示,北京市从2004年开始试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006年全面推进:“成立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就是资产变股权,村民变股民的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让集体经济有人管、有发展,是从民出发,为民考虑的一项利民政策。故而,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应依法依规按照文件指示,坚持按股分配。

但法规之外亦有人情所在,就像此次新贤家园有一部分村民并没有合作社股份,他们的个人利益也应当被重视。在现场,合作社杨董事长向大家讲解了领导们共同商讨的,对于无股份村民利益分配的处理方案:“根据产权制度改革第五十三条,从村股份合作社拿出一部分资金给没有享受过相应补贴的老户,进行一次性补偿。”

新政策、新方案的出现,势必会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质疑,一次次交流,一遍遍修改,一点点完善,唯有在碰撞中趋向共识,在摩擦中相互理解,才能让隔阂消散,敦亲睦邻,奏响美好生活的赞歌。

本周日(9月19日)21:05,北京卫视《向前一步》将再次与您相约,为居民的幸福生活共同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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