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蹲在厨房擦瓷砖时,水管突然发出怪响。热水喷溅到睫毛上的瞬间,防盗门传来急促的拍打声:“小夏?我是隔壁老王!”
二十六岁的自由插画师,住在墙皮剥落的老小区,靠接商稿勉强维生。搬来这栋楼的第一天,这个穿灰色工装裤的男人就帮我扛过行李箱。此刻他正攥着扳手冲进来,水珠顺着他滚动的喉结滑进领口。
“水管老化得厉害,明天我帮你换套新的。”他弯腰时露出后颈的旧疤,像条盘踞的蜈蚣。我盯着他沾满机油的手指,突然想起上周暴雨他塞给我的透明雨伞,伞骨处还残留着体温。
三十岁生日那天,烤箱里的蛋糕糊成焦炭。敲门声响起时,我正对着满室浓烟抹眼泪。老王端着撒葱花的阳春面挤进来,袖口蹭着油渍说:“长寿面得吃现成的。”我们蹲在飘窗上看晚霞,他工装裤上的洗衣粉味道混着焦糊味,竟比玫瑰还让人心颤。
三十五岁春天,我在医院走廊撞见老王扶着穿病号服的姑娘。他臂弯里的百合花束刺得我眼眶生疼,这才惊觉十年间他修过我家二十八次电器,而我连他手机号都不敢存。
梅雨季来临时,楼道里再没响起熟悉的脚步声。物业说隔壁搬来个带孩子的单亲妈妈,我摸着门框上老王帮我钉的防撞条,听见心里有什么东西“咔嗒”断裂。直到暴雨夜高烧到39度,滚烫的掌心竟摸到冰凉毛巾——消失三个月的老王正拧着眉给我换退热贴。
“她是我堂妹。”他突然开口,喉结在阴影里动了动,“十年前你搬来时,我刚结束六年牢狱生活。”窗外炸雷劈开夜幕,照亮他脖子上狰狞的旧疤,“那天看你被中介为难,是我八年来第一次想重新做人。”
我怔怔望着他磨破的工装裤口袋,那里露出半截泛黄的速写纸——竟是我多年前随手丢掉的草稿。原来每次修完水管多待的二十分钟,不是检查龙头是否漏水,而是在收集我散落在垃圾桶里的梦想。
此刻他掌心躺着枚锈迹斑斑的钥匙:“当年你总忘带大门钥匙,我偷偷配的。”雨声渐歇时,他手指擦过我烧红的耳尖,“其实每周末我都在街角便利店,等某个傻瓜发现她弄丢的雨伞永远有人补货。”
后来网友说我们的故事像三流编剧写的烂俗剧本,可他们不知道,真正的爱情从来不需要配乐和慢镜头。就像此刻他蹲着给我换玄关灯泡,工装裤膝盖处磨出的毛边,在夕阳里闪烁成最璀璨的星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