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增长放缓,居民收入增长不稳定性增加,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
房地产市场下行,房价下跌导致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价值下降,增加了违约风险,尤其是个人经营性贷款,其抵押物多为房产,房价下跌导致不良贷款率上升;
随着消费信贷市场的快速增长,银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放宽了信贷标准,导致信贷风险增加;
新冠疫情对经济造成冲击,影响了企业和个人的还款能力,尤其是旅游、餐饮、个贷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
居民部门负债节奏加快,杠杆率上升,导致偿债能力下降,不良贷款率上升。
银行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增加了对高风险客户的贷款,金融科技的发展推动了信贷产品的创新,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逾期贷款的增加预示着未来不良贷款可能会进一步上升。
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上升过快,零售业务转型压力增大,信用卡和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暴露,消费贷、经营贷内卷加剧,价格战激烈,激进营销下风险隐忧浮现,个人贷款收益率下滑。
个贷不良贷款上升给银行的经营带来压力,各项业绩指标的恶化反映出其业务模式的脆弱。因此,银行不得不为提高催收力度付出代价。
1、常规的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无法满足个贷业务需求
由于个贷不良资产大多数的借款人为个人,银行公司贷款传统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无法满足。
最核心的原因是:
个人是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
公司贷款,特别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责任通常是有限责任,这意味着股东的责任限于其对公司的出资额,公司的债务不会直接转化为股东的个人债务,除非股东个人对贷款进行了担保或者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在实践中,如果公司无法偿还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通常会首先寻求公司的资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且不存在股东滥用权利或其他特殊情况,股东一般不需要用个人资产来偿还公司债务。只有股东对贷款进行了个人担保,那么他们将对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而个人贷款通常是无限连带责任,意味着如果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用其所有资产来偿还债务,这包括个人的所有财产,不仅限于贷款时用作抵押的资产。
2、个贷不良贷款户数多、金额小的现实情况
个贷不良贷款与公司不良贷款相比,通常具有户数多、金额小的特点。个贷不良贷款通常涉及大量的个人消费者或小企业主,而每笔贷款的金额相对较小。这种分散性虽然增加了管理的复杂性,但同时也降低了单一贷款违约对整体贷款组合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相比之下,公司不良贷款往往涉及的是数量较少但金额较大的贷款,这些贷款通常集中在少数大型企业或项目上。因此,一旦发生违约,可能会对银行的资产质量造成较大影响。
3、个贷不良贷款持续增加的业务态势
近年来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数量持续增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披露,失信被执行人从2020年3月末的 574万人增长到 2023年12月末的 861万人。截至2023年6月末,主要上市银行个人贷款平均不良率为0.92%,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0个基点,其中不良率最高的是信用卡贷款(不良率2.21%)、其次是个人经营性贷款(1.09%),最低的是住房按揭贷款(0.47%)。城商行面临的个人贷款不良率压力更大,其次是农商行和股份制银行,国有大行资产质量表现最好。
截至 2023 年6月末,主要上市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不良率为 0.47%(同比上升 12 个基点),仍然低于同期 1.62%的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上升最为明显的是农商行和城商行,同时信用卡坏账压力也大于国有大行。
个贷不良贷款的增加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变化、信用违约事件频发等。银行自身在个贷业务尤其是消费贷、经营贷方面竞争激烈,价格战加剧,激进营销下风险隐忧浮现。
同时,居民部门负债节奏放慢,杠杆率保持稳定,部分人群的偿债能力下降,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增加,各类个贷贷款不良率上升。
4、有效的处置手段不多
手段一:电话催收,无法联系到人。电话催收是银行或催收机构最常用的手段之一,但当债务人更换电话号码或者故意不接听电话时,催收人员就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联系到债务人。尝试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债务人的最新联系方式,例如通过社交媒体、工作单位或其他联系人等涉及触犯《个人信息保护法》。
手段二:上门催收,找不到人。当电话催收无效,催收人员可能会选择上门催收。但如果债务人有意躲避,催收人员可能会发现债务人的居住地址已经变更或者债务人不在家。
手段三:诉讼催收,周期太长。诉讼催收是银行最后的法律手段,通过法院判决来强制债务人偿还贷款。但诉讼过程往往耗时较长,可能会持续数月甚至更久。在这期间,银行需要承担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而且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
手段四:委托催收,市场不规范。银行有时会将不良贷款的催收工作委托给第三方催收机构。这些机构通常会采取更为专业的手段进行催收,但这也要求银行对催收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出现违法催收行为。
湖南永雄作为国内催收行业的巨头,2024年宣布停业并转型,对催收行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从行业信任、就业、业务量、监管、转型、市场重组、法律合规风险、债务人行为到行业形象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而催收公司的减少使一些债务人认为有机可乘,导致逾期还款行为增加,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手段五:打包转让,资源分配有限。对于大量小额的不良贷款,银行可能会选择打包转让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这种方式可以快速剥离不良资产,提高银行的资产质量,但通常会有一定的损失。相比对公不良贷款,还有最大的障碍是内部资源的分配问题。
5、司法资源严重不足
立案难:案号有限制。银行个贷贷款通常涉及大量的小额贷款,当这些贷款变成不良贷款时,如果按照传统方式逐一立案,不仅工作量大,而且法院的案号资源也有限。此外,合同中管辖条款通常约定为金融机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导致大量案件涌向有限的几个法院,使得立案变得更加困难。
执行难:流程周期长。即使案件成功立案并获得法院判决,执行阶段仍然面临诸多挑战。法拍流程长,涉及到评估、拍卖、过户等一系列复杂程序,且可能存在多次流拍的情况。此外,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债务人唯一住房、案外人异议等问题,导致执行进度缓慢。
管理难:案件管理麻烦。由于案件处理周期长,涉及的案件流程多、细节复杂,且可能需要对接多家律师事务所,管理成本高,且对案件进程的把握不及时,可能会导致案件管理中的细节遗漏。
现实中,许多地方的基层法院基于内部结案率考核的实际,往往11月下旬-12月不能正常立案,对5万元以下小额的金融纠纷不予立案成为常态。另外基于案源治理的需要,在正式立案前先通过辅助法院的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才能立案,设置了缓存时间。
6、管理体系的限制太多
总行权限:政策一刀切。总行往往为了确保政策的统一性和风险的可控性,会对分行实施较为严格的管理政策。这种做法虽然可以确保各分行在执行政策时的一致性和规范性,但也可能忽视了地区差异和市场特性,导致分行在面对特定市场情况时缺乏灵活性,影响分行对当地市场的快速响应。
分行规定:缺乏责任担当。分行在执行总行政策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分行可能会因为担心责任问题而采取更为保守的策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分行的业务创新和市场拓展能力。
办法限制:自我束缚过多。银行内部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往往较为繁琐,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的控制。然而,过于繁琐的流程可能会降低工作效率,增加运营成本,甚至影响客户体验。
7、条线割裂各扫门前雪
银行内部大多数是条线垂直管理或扁平管理,各个部门分工明确,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和体系,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共享不足的情况,导致信息孤岛现象。如果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明确,不同部门有不同的业务目标和考核指标,导致部门间的目标冲突。如果部门之间的 职责划分不明确,会导致工作重叠或责任推诿。具体到个贷不良贷款方面:
业务发展部门:内部职能划分的更细,各种个贷指标都有对应的管理部门,如信用卡部、个人信贷管理部、财富管理部分别对应信用卡、个人贷款和理财客户等,这些部门考核的主指标是发展指标,即业务新增,风险指标占比较低。
风险处置部门:核心职能是风险管控和不良资产处置,设置的有负责业务审批的授信部门,有负责清收化解的风险部门,有负责不良资产处置的特殊资产管理部门,按信贷资产的类型进行分阶段管理,彼此之间协同的少。
管理支撑部门:其他管理部门如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不良资产的报表统计)、行政部负责后勤(抵债资产的管理)、办公室负责文秘(不良资产的各类报告)等,大家按部就班,各自为战。
以抵债资产为例,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市场风险的增加,银行面临的不良资产规模持续上升,清收压力加大,导致银行被迫接受以物抵债的情况增多;另外法院可能会裁定以物抵债,银行必须遵守法院的裁决,即使这可能不是银行的首选方案。
涉及到抵债资产的接收、评估、保管、处置以及会计处理等多个环节,风险部门是牵头部门,接受抵债资产需要支付高额的税费,如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这又涉及财务部门,接手后的资产管理又归口行政部门去管理,同时抵债资产也要进行二次变现,这个时候没有一个部门愿意主动牵头。
银行内部对于抵债资产的认识存在偏差,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来处理抵债资产,包括资产的评估、保管和处置等,更缺乏专职部门和专业人员,处置效果不佳。
原创不易,10多万字的《银行不良资产那点事儿》系列合集正在持续更新中。
欢迎关注点赞,
感谢评论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