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副市长,级别不算高,但“胃口之大”,令人咋舌!
这样的“贪腐力度、程度”,是不是超乎宝子们的想象?丢人现眼的、八十年代重本毕业的、曾在银行供过职的、曾经拿钱当数字的浪哥,都被这个涉案金额整懵逼了:一个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地级市副市长,竟然“吃”了这么多,必定是一项旷日持久、坚持不懈的大工程!这真是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
传良“传的什么良”?他怎么贪的、手段有哪些,咱们也别深究,那里面的有些道道,可能咱们也想不出来、想出来也没鸟用。我只是不解啊:李副市长得搞了多少关联公司啊,都是谁在替他管理呢,这么大的一项“贪腐工程”,穷他一人之力,是万万做不到的!记得九十年代中期以后,当时体内某些单位和部门,在对单位老一的称呼上,有个很邪门的变化,称老一为“老板”!这个怎么就邪门呢?介特喵的都把单位“当自己家买卖”了,还不邪门?那些“老一”对这种称呼不但坦然受之且在工作中去实践之!李副市长无疑是出类拔萃的“践行者”!
如果有关方面深究此案,会不会发现这是一个“红薯”案?那就不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了,这个敢不敢拔秧子?我们拭目以待。
诸位细思之,一个不大的地方、一个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副市长,旷日持久、坚持不懈的贪腐工程,竟然能“遮天蔽日”,是他手段高明吗?事发后除了他转移至外•洋的,仅现金资产(诸位不要理解为现钞)还有14亿多,这个数字,恐怖不恐怖?好朋友们请回想一下《为了一句话》中那段可以封神的台词吧:你不拿,我怎么拿?我不拿,耿专员怎么拿?耿专员不拿,你我怎么进步啊?浪哥没戴过“纱帽”,但懂点儿历史,斗胆揣测一下,李副市长不会属“饕餮”的,否则等不被“撑”死就被“灭”了,具体细节我不说,你懂的!
李副市长还挺“智慧”,不但“及时收手”,还“远遁外洋”。他走了两年后,案发;四年后,案情调查公布。这里边儿……,呵呵呵,浪哥不能明说,你懂的!
有句流传很久很广的话,貌似左右都不反对:不受监督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所以有这么一句官•方口号: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
不但有纪律,更有法律,按说这是双管齐下了!但现实中呢?有的地方,纪律被无视、法律被漠视。如果自我修复机制出了问题怎么办?1929年,伟人在“古田会议”决议中就提出“在党的谈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1943年,伟人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进行了精辟概括:“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党的七大上,伟人总结提出,把“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作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那么,根据伟人的教导,我们是不是可以提倡、引导、发动、接受群众监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