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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省时版摘要:
广东省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类:广州2500元/月、深圳25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均为23.7元;珠海等二类城市2080元/月,19.8元/小时;汕头等三类城市1850元/月,18.3元/小时;韶关等四类城市1750元/月,17.4元/小时。此次调整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劳动者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旨在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共同富裕。以下是全文: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 印发通知,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要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与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广州、深圳是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到 2500 元 / 月,深圳市调到 2520 元 / 月。这两市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都是 23.7 元 / 小时。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执行二类标准,调整为 2080 元 / 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9.8 元 / 小时。
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属于三类标准,调整为 1850 元 / 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 18.3 元 / 小时。
韶关、河源、梅州等 10 个市是四类标准,调整为 1750 元 / 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7.4 元 / 小时。
本文中提到的政策是基于 2025 年的政策制定的。劳动法规和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会有变化,建议您关注当地的劳动法规。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留言咨询。
这次调整能更好发挥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和共同富裕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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