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引发血案:一怒之下酿成大祸(来源:宿迁中院)
拆迁补偿不公往往是社会矛盾的导火索。网友对此发表看法:“拆迁队这么霸道,迟早要出事。但拿刀砍人也太冲动了,这下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法官大人,我真的不是故意要伤人的!”李小梅(化名)站在被告席上,泪流满面地辩解道。
“被告人,你用菜刀砍伤多人,造成一人死亡,为何说不是故意的?”法官严肃地问道。
李小梅哽咽着回答:“我只是想保护我的家,他们一直在骚扰我们…”
这场悲剧是如何发生的呢?让我们回到事发当天。
阳光明媚的早晨,李小梅正在院子里晾晒衣物。突然,一群人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
“李小梅,今天必须签字搬走,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领头的王大力(化名)厉声喝道。
李小梅颤抖着说:“你们答应的2600一平米,现在只给600,这不是欺负人吗?”
“少废话!不搬是吧?兄弟们,动手!”王大力一挥手,几个壮汉就冲向了房子。
李小梅慌忙跑进屋内,拨通了哥哥的电话。不一会儿,她的两个哥哥赶到现场,与拆迁队发生了激烈争执。
眼看哥哥们被拆迁队员围殴,李小梅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她冲进厨房,抄起菜刀就冲了出去。
一阵混乱过后,地上躺着多名受伤的拆迁队员,王大力更是倒在血泊中。李小梅这才如梦初醒,扔掉菜刀瘫坐在地上。
原来,这场纠纷由来已久。李小梅家的老房子被列入拆迁范围,但补偿金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拆迁方多次采取骚扰、威胁等手段,让李小梅一家不堪其扰。这天的冲突,终于引爆了积蓄已久的怒火。
本案的焦点在于李小梅行为的性质认定。
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李小梅的行为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但主观方面,她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还需进一步分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但防卫行为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构成防卫过当。
本案中,拆迁队员非法闯入民宅,威胁恐吓,已构成不法侵害。李小梅为保护家人权益而反击,符合正当防卫的前提。但其持刀砍伤多人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晓莉有期徒刑8年,赔偿被害人27万。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二审法院最终认定李小梅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有防卫过当情节。鉴于其并非主动挑起事端,且有自首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5年,赔偿27万。
案件看法公民遭遇不法侵害时,应当理性应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切忌采取过激行为。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监管,及时调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拆迁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
网友评论道:拆迁队这么嚣张,不出事才怪!不过那女的也是被逼急了,一刀砍死人是不是有点过了?唉,本来是受害者,现在反倒成了阶下囚,真是造孽啊!
面对利益冲突,如何在维护自身权益和遵纪守法之间寻找平衡?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