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女法官不幸遇害,评论区又成“团建”现场?看律师给出的观点

清风挽明月 2024-08-14 18:12:49

自从漯河市郾城区王佳佳法官被害之后,网络评论几乎一边倒的支持和同情行凶者,稍微理性的评论都会被淹没,即使通告出来以后,境况并没有改善,依然各种带节奏评论一堆又一堆,除非不看,只要一看简直让人怀疑人生。因为对法律不是很了解,无法有理有据辩驳。今天看到一个律师说了一些观点,感觉还比较客观。

他将这些“一边倒”的评论称为某些人的“团建”,找到了一个共同话题,可以彰显自己存在感了,“水军”们也有活了,两伙人一结合,真有“团建”的氛围。这些评论大体可分为两类。

一是阴阳怪气类

比如遇害者家属不要有戾气。律师指出,通告中没有遇害者家属的任何表现,而法律程序也是正在处理当中,这种排队的表达,无非就是在嘲讽官方的一些表达。如人民日报,曾发文说“少一些戾气,多一些包容”,还不是被人各种怼,毕竟怼人不犯法嘛。

还有就是什么不怕你拿起武器,就怕你放下法律拿起武器。其实也是嘲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没看通告类

有些人压根没有看通报内容,质疑王法官为什么没有支持党某某的全部诉求?给人的感觉法官被杀就是自找的,活该。就案件本身事实很清楚,就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交警也进行了责任划分,就是机动车全责,党某某轻微伤,双方没有达成和解,党某某到法院起诉。党某某要求赔偿18000多元,实际判决赔偿9000多元,造成党某某得不满,这是凶杀案的最直接原因。

对为什么法官没有全部支持党某某的诉求?律师认为,即使不懂法律知识,也应该明白,18000多元是党某某的诉求,法院也不可能原告要求赔多少就得必须赔多少,所有的主张都需要证据支持,没有证据支持自然不被认可,与事故责任划分没有什么关系。

实际上,看通告也确实是如此,原告党某某的主张的医疗费、施救费等损失全部支持,但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这些方面与原告主张有出入,原告主张29天,实际只住了15天,因此对这部分缺乏证据支持的才没有支持。

有些人怀疑通告内容,认为是在掩盖什么粉饰什么等等,实际上这样的通告发出来,是会经过上级法院评定的,影响这么大一定会对王法官的判决逐条研判,真以为别人都是吃干饭的,不在乎影响呀。至于说话什么维权困难,成本高之类的,看清楚,原告是申请了法律援助的,不用花律师费。

希望官方将更多细节披露,重视舆情引导,早日平息舆论。对于一些不法分子予以处理,比如网暴遇害女法官的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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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挽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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