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皮影

非遗申报代办顾问-小陈 2024-10-21 13:58:19

皮影,俗称 “灯影”,以兽皮雕刻人物及图形,借灯光在屏幕上投影,是我国广泛流传的傀儡戏之一。它巧妙结合戏曲之美与工艺之妙,具有历史悠久、演技奇妙、唱腔悠扬的独特魅力,历经漫长雕琢,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瑰宝。

皮影是融合戏剧、音乐、美术、绘画、雕刻等多种艺术手段的表演形式,起源于宋代,受古代弄影幻木影响。其人物形象被称为 “影人”,制作精细。影人分头、身、四肢等部分,均为侧影,头部有盔帽,身部和四肢着服饰,涂油彩后经火砖烘烤压平。此外,还需刻制砌末道具、桌椅和景物造型以配合表演。演出时通常在戏台或戏楼进行,观众在台下观看。

中国各地的皮影因声腔不同而形成不同种类和流派。它的特点是 “以声动人”“以形传情”,能通过舞动影人及戏剧表演演绎历史故事、民间传说和逸闻趣事等。这种表演将无形文化变为可视动态舞台,既传播知识,又提升文化价值。

数千年来,皮影这枝民间戏曲艺术奇葩,在众多皮影艺术家的提炼下不断发展。其制作工艺的讲究,表演形式的独特,都体现了民间艺人的智慧和创造力。在当今时代,我们应重视和保护皮影艺术,让这一古老的艺术形式继续绽放光彩,为后人留下珍贵的文化遗产。同时,也可通过创新和推广,让皮影艺术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和审美,使其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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