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予昂
李予昂(1901-1985),又名李明善、李遇安、李愚庵等,山西省平遥县人,享年84岁。
1919年起先后考入国立北京美术专门学校和山西省警察传习所,后任太原市警察教官。
192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国民政府天津市警察局督察员,《天津好报》名誉社长。其间:他与张友渔等人在天津法租界创办了北方书店,传播进步思想。
1930年4月被捕。同年冬在“中原大战”东北军进入天津时,他趁乱脱险回到山西。
李予昂纪念丛书
1938年春偕全家到延安;先后任抗日军政大学学员、秘书,“抗大”第三分校秘书主任,军委卫生部秘书科科长,中央直属财政经济处副处长,陕甘宁边区税务总局副局长(局长曹承宗)、边区贸易总局副局长(局长刘约三),西北土产总公司经理。
抗战胜利后到华北,相继任晋察冀边区贸易公司副经理,冀热辽禁烟(禁鸦片)督察局局长,察哈尔省禁烟督察局局长,华北人民政府税务总局局长(政府主席董必武)。
1949年2月到北平,负责接管了国民政府北平市税务局。
李予昂、马友青夫妇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党委书记兼中央税务学校校长,全国烟酒专卖总公司总经理,国务院财政部部长助理(1956-1958.部长李先念【兼】)、部党组成员兼中央财经大学校长,山东省副省长(1958-1967.省长谭启龙、白如冰)兼省财贸办公室主任、省财经学院院长、省计委副主任,中共山东省委财贸部部长、省委常委(1959-1967)。
“文革”中因历史问题遭诬陷,被下放劳动。
1979年12月,当选为山东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赵林)。
是中共八大代表,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山东分会名誉主席。
夫人马友青,生卒籍贯不详。
李予昂书法手迹
注:
张友渔(1898-1992),山西省灵石县人,后任北京市副市长。
曹承宗(1893-1978),河北省蠡县人,后任国家交通部公路管理总局副局长。
刘约三(1903-1981),陕西省志丹县人,后任陕西省交通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