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 年的树先生” 与未婚妻高中相识,相恋 9 年,本已到谈婚论嫁阶段,却在今年 7 月发现未婚妻出轨。
树先生在未婚妻不知情的情况下,登录其支付宝、微信等社交账号,发现她与一名 87 年的男子交往,该男子比女方大 13 岁且已成家有孩子。
愤怒之下,树先生将证据整理成 PDF,转发给双方的朋友、同学、亲人以及女方的同事和领导。第二天,树先生便因侵犯隐私被警察带走,随后被行政拘留 7 天。
在拘留期间,树先生主动向所在央企提出离职申请,原因是公司有不成文规定,一旦员工犯事基本都会被劝离或开除。
树先生想离开得体面点,便选择主动辞职。此事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对树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也有人认为他的做法过于冲动。
同时,也有网友质疑此事的真实性,认为博主是为博流量立人设。但树先生提供了解除拘留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社保参保信息,证实了事件的真实性。
律师指出,即使对方存在不道德行为,发布者的行为也可能违法,侵犯他人隐私、名誉权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诽谤罪。
二、事件细节剖析(一)发现出轨过程树先生与未婚妻相恋九年,本应步入婚姻殿堂,却在今年 7 月,出于对未婚妻的怀疑,树先生在未婚妻不知情的情况下,登录了她的支付宝、微信等社交账号。这一查,让树先生如遭雷击。他发现未婚妻与一名 87 年的男子交往甚密,聊天记录中充满了暧昧的话语。这名男子比女方大 13 岁,且已经成家并有孩子。树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深爱的未婚妻竟然会与这样一个人有染。他感到无比的愤怒和失望,九年的感情仿佛在这一刻化为泡影。
(二)冲动之举及后果愤怒之下,树先生失去了理智。他当天晚上就将未婚妻出轨的相关证据做成了 PDF,转发给了双方的朋友、同学、亲人,以及女方的同事和领导。他以为这样可以让未婚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却没想到给自己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第二天中午,树先生在单位受到警察的邀请,原因是侵犯隐私。他被带到了拘留所,被行政拘留 7 天。在拘留期间,树先生深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他也明白自己在公司的处境。公司有不成文的规定,一旦员工犯事基本都会被劝离或开除。树先生不想让自己在公司难堪,他想离开得体面点,便主动向单位提出了离职申请。
(三)家人反应与争议树先生的妹妹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她发布了一段文字:“PDF 里面的事情你做没做,你心里最清楚,那个男的出轨你,你就不怕成为下一个被出轨的对象吗?” 疑似树先生的 “未婚妻” 回应了一段长长的文字,大概意思就是谈恋爱是自己跟树先生之间的事情,发什么东西是自己的自由,树先生觉得不爽可以找她或者她的家长,没必要用这种方式。这一争执引发了更多的争议。有人认为树先生的做法虽然冲动,但未婚妻的出轨行为也不可原谅;也有人认为树先生侵犯了未婚妻的隐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事件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大家对于树先生的遭遇和他的行为褒贬不一。但无论如何,这件事情给树先生和他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三、法律视角解读(一)男子行为侵犯隐私的原因上海荣森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唐恬指出,树先生未经未婚妻同意,擅自登录其微信、支付宝等账号获取信息,这一行为本身就涉及侵犯他人隐私。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即使是情侣甚至夫妻、父母子女的关系,也不得随意侵犯对方的隐私。树先生将出轨证据制作成 PDF 发给双方认识的亲朋好友、社交圈子,属于对他人隐私传播范围的扩大,加重了对隐私权的侵犯。
(二)相关法律风险唐恬律师表示,在以往曝光他人出轨的公众事件中,发布者往往还涉及侵犯他人名誉权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也会触及刑事犯罪。像树先生这种情况,在激愤之下可能会忍不住夸大,甚至虚构部分出轨的事实或者细节,这样就可能会导致对方名誉权受损,严重的甚至构成诽谤罪。一旦构成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类似事件中发布者行为的合法性探讨在两性关系中,遇到类似情况,人们往往会感到愤怒和委屈,但采取不恰当的方式来处理,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把出轨证据发到网上是犯法的行为,其行为侵害了他人的隐私,可能涉嫌成立侮辱罪。夫妻一方出轨的,另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并向人民法院提供对方出轨的相关证据。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在合法的前提下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可以证明出轨的关键证据一般包括 “保证书”“悔过书”、嫖娼事件警方笔录、单位对职工生活作风问题的处理材料、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需先公证再提交法院)、合法方式取得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总之,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当事人应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因冲动而触犯法律,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事件引发的思考此事件在网上引发了广泛热议,人们对于未婚出轨的界定以及相关规定的完善展开了深入讨论。
从法律层面来看,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未婚出轨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如写作素材中所提到的,未婚者与他人建立情感或性关系,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出轨。在树先生的事件中,尽管未婚妻的行为在道德上受到了谴责,但从法律角度却难以对其进行惩处。这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未婚出轨是否应该纳入法律规范的思考。
一方面,有人认为未婚出轨也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正如素材中提到的一些因婚外情引发的凶杀案,未婚出轨同样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危害社会安稳。例如漳州万达金街发生的因婚外情引发的凶杀案,充分说明了婚外情的危害性。设立 “出轨罪” 或许能够有效控制因婚外情引起的夫妻感情纠纷、离婚、财产矛盾、家庭纠纷、子女伤害、杀人案件等问题,使社会更加安稳。
另一方面,也有人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婚姻与恋爱不同,婚姻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恋爱更多的是基于道德和情感的约束。如果将未婚出轨纳入法律规范,可能会过度干涉个人的自由。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未婚出轨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未婚出轨确实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在树先生的事件中,他与未婚妻相恋九年,却因为未婚妻的出轨行为,不仅失去了爱情,还失去了工作。这也让人们意识到,在恋爱关系中,忠诚和信任同样重要。
为了更好地解决类似问题,完善相关规定或许是有必要的。可以加强道德教育和法治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标准。同时,也可以在法律层面上进一步明确恋爱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
总之,树先生的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于未婚出轨的深刻思考。未婚出轨的界定以及相关规定的完善,需要综合考虑法律、道德、个人自由等多方面的因素,以寻求一个更加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