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使馆提醒慎带刀具等攻击性器具】#使馆提醒在韩中国公民慎带刀具锤子#9月1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中国驻韩国大使馆获悉,韩国《刑法》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根据新规,在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并显露可能致人伤亡的攻击性器具,引发他人不安或恐惧的,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使馆提醒在韩和来韩中国公民,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携带刀具、锤子等可能被视为具有攻击性的器具。
据中国驻韩国大使馆9月1日发布的公告,今年,韩国国会修订《刑法》,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根据新规,无正当理由(如:职业需要、购买后携带等),在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并显露可能致人伤亡的攻击性器具,引发他人不安或恐惧的,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新法实施以来,已有包括外国人在内的多人因违反上述规定被立案调查。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韩和来韩中国公民,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携带刀具、锤子等可能被视为具有攻击性的器具。如确有需要携带,请务必妥善保管,不要显露,以免招致法律风险。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张倩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