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名女子的父母先后丢失了两张手机卡,她原以为只是普通的遗失,直到补办时被告

深度程磊 2025-09-24 16:16:59

河南,一名女子的父母先后丢失了两张手机卡,她原以为只是普通的遗失,直到补办时被告知“涉嫌诈骗,无法补卡”,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追查之下,偷卡者竟然是外甥的同学张勇,一个年仅17岁的少年。更令人错愕的是,当女子找到其家长沟通时,张勇的爷爷却反问:“不就是两张卡吗?至于报警吗?这不是给孩子一辈子留下污点吗?”然而,事实远不止如此,这不仅仅是“两张卡”的小事,而是触碰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的法律红线。 女子用父亲的手机拨打姐姐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她怀疑是余额不足,便立刻充值50元,可电话依旧无法接通。检查后才发现,手机里竟然没有电话卡。 女子起初怀疑外甥,但对方否认。母亲随即想起,不久前外甥的同学张勇来过家里,于是提出“会不会是他拿走了?”女子一度迟疑:“一张手机卡能干什么?又卖不了钱。” 然而,这个疑惑很快被现实击碎——半个月前,母亲的手机卡同样“不翼而飞”,而且去补办时被告知“该号码涉嫌诈骗,无法恢复”。这意味着,一旦卡被用于非法用途,后果将远超遗失本身。 女子通过电话试探张勇,谎称“家里有监控,警方已在身边”。张勇闻讯慌乱,立刻承认:“卡在我这,我马上还给你。”进一步追问后,张勇才交代,他拿去交给一陌生男子抵偿摩托车赔偿款。对方告诉他:“找两张手机卡,就能抵账。” 这番供述揭示了更深层的问题:这些流入地下市场的手机卡,很可能成为电信诈骗分子的工具。而受害家庭不仅丢失了通信功能,还可能背负“涉诈号码”的风险。 在与张勇家长沟通时,女子情绪强烈:“你知道吗?母亲那张卡根本补不了!我们还背上了诈骗嫌疑!”张勇的爷爷却一度不以为然:“不就是两张卡吗?至于惊动警察?这给孩子留下污点,以后他怎么办?” 当女子反问:“他都17岁了,还偷拿手机卡去卖,这行为轻吗?”爷爷仍然坚持:“邻居之间的事,至于闹到民警那里吗?诈骗电话都会标注,哪能用你的卡?”直到女子当场拨打营业厅电话,对方明确表示“账号因涉诈已停号,无法补办”,老人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态度转变,向女子赔礼道歉。 从法律层面看,这并不是邻里之间的“小矛盾”,而是触及了明确的违法行为。 张勇未经许可,擅自拿走他人财物(手机卡),其行为已构成盗窃。虽然数额有限,但盗窃的对象是电信卡,属于高风险物品,社会危害性更大。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第三十八条进一步规定:为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尚未构成犯罪的,也可处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张勇虽然可能不清楚收卡者的用途,但在“用卡抵债”的过程中,已明显落入“非法买卖电话卡”的范畴。鉴于其已年满17周岁,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不再享有“未成年免责”的宽宥。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一条规定,电信运营商可对涉诈异常卡采取暂停措施。正因如此,女子母亲的手机卡无法补办,家庭正常通信受到直接影响。这并非“营业厅刁难”,而是法律防范诈骗的刚性要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勇的行为,已导致他人卡号被停用,家庭蒙受损失,其监护人依法可能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最常被利用的就是“电话卡、银行卡”。这些“看似普通”的卡片,一旦流入不法分子手中,就可能成为诈骗链条的关键环节。国家近年来持续推进“两卡”治理,正是为斩断诈骗源头。 张勇的爷爷起初的反应,正折射出部分家庭对违法边界的模糊认知。护短不是爱,而是纵容。若不是女子坚持追责,张勇可能不会真正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 案件的处理告诉我们:邻里情谊固然重要,但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若因“怕丢面子”放任不管,后果可能是更大的社会危害。 这起案件提醒公众:一张小小的手机卡,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一次看似“孩子的玩闹”,可能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 法律已明确划定界限——偷卡、卖卡不仅违法,还可能触犯刑律。家长与社会的责任,是让孩子明白:违法的代价,远比他们想象的沉重。 最终值得记住的一点是:当有人说“这不是什么大事”时,往往已经很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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