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何专栏(禁止抄袭搬运)
标题:拍摄“女子地铁辱华”被罚男子发声:警方诱供、通告早于审讯,已申诉
近日,一名自称是“上海地铁三号线当事者”的男子在网上发帖称,警方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诱供行为,而且通告发布时间要早于其被审讯时间,通报中的很多内容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
因此,他认为此案证据不清晰,调查过程不严谨,相关口供及证词不具有法律效应,处罚过重。
为了替自己洗脱冤屈,他已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进行了举报申诉,希望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回顾案情
7月7日11时许,一名女子在上海地铁上公然发表辱华言论,一边吐槽中国一边赞美日本,伶牙俐齿表情丰富。
女子的行为也引起了同车厢内其他乘客的关注,很多人听后都无为所动,但这一幕却让坐在女子斜对面的王某某感到很不爽。
为了曝光女子的不当言行,王某某直接拿出手机拍摄,并与其发生了肢体冲突。
女子冲上来抢夺手机时,被王某某反击制服按倒在地,后狼狈逃出地铁车厢。
事后,王某某便将拍摄的视频上传至网络,很快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上海警方在得知舆情后也对此事展开调查。
原以为最后结果会是女子被行政处罚,男子删除视频,但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女子竟被查出是精神残疾人,因此并未对其进行处罚,而作为曝光者的王某某反倒被处行政拘留。
对于王某某的处罚原因,警方通报时也给出了理由,称其拍摄时已发觉女子精神异常,出于吸粉和炫耀的目的,将视频剪辑后上网,以引起关注。
当时这件事还在网上引起不少网友的讨论,有的人认为男子的行为是爱国之举不该受处罚,但也有人觉得他以此炫耀居心不良理应受处罚。
在警方通报结果后,我们原以为这件事就此结束了,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几天后拍摄当事人却站出来喊冤了,认为自己不该受到处罚。
7月13日,王某某在个人社交媒体平台发帖表述了这件事中存在的疑点以及自己的诉求。
一、他表示自己从事情开始到被拘留,从来没有发现或意识到对方为精神病患者,期间也没有任何证件表明对方为精神病患者。
二、是对方先抢夺他的手机,被抢夺到手后他才进行反击。
三、他在接受审讯时从未说过出于炫耀的目的。
四、通告发布时间早于审讯时间。
五、他认为在审讯的时候,办案民警采取诱供的方式,其获得口供不具有法律效应。
六、他首次发布视频未经剪辑和删除。
七、警方为何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删除了手机上的视频。
八、他认为他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请求非本地第三方机构重新鉴定,还自己清白。
针对以上疑点,男子已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举报,毕竟这件事对其生活和名誉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在我看来,针对该男子的发声,当地警方应该要予以重视,民警应先查询该男子的真实身份,避免有人故意造谣生事。
如果男子确实是事件当事人且所言为真,那这件事影响就很恶劣了,可能涉及到民警滥用职权的行为。
当然目前这件事还不好下定论,一切还要等申诉结果出来才能得知真相,我们共同来期待结果。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转发!
为什么我相信男子的话呢!!??答:他说的话中地方警察的工作作风鱼我接触到的警察不能说非常相似,简直是一模一样[笑着哭]
滥用职权很普遍
爱国行为就应该吸粉吸流量
贱男。。。
知道搭地铁会付费有语言组织能力,口齿清晰,吐字清楚的精神病?怎么和我所知道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有区别呢[不开心]?她会不会是日籍啊?她身上又没穿病服谁知道是精神病?一个人在街上砍人,我拍了视频。事后结果那货是精神病,所以他没事。拍视频的拘留了!?很了不起[作揖][作揖]
唉!
当地到底有没有……古今中外肯定没有。等。
小仙女不触犯法律系列[得瑟]
看样子杨佳案之后上海警方还是没懂得实事求是的重要性。
都可以不走合法程序,为所欲为吗,支持申诉[点赞]
怎么斗的过本地人!
多管闲事活该她叫嚣她的关你吊事
警方瞎搞,是不是汉奸??把正义者抓来处理??
眼看,眼看
建议查一下是不是被安排的精神病
就在7.7日这天精神不正常
闲事莫多管
哈哈哈哈哈哈哈
支持男子死刑。
辱华时间:7月7日。对应历史背景:七七事变。地点:地铁公众场所。事后巧合:精神病。以上分析很难让人不联想到某某反华势力刻意安排的,这件事已经上升到意识形态和国安层面了,上海办案警察是不是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