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典型的个人间劳务关系受害纠纷,核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按双方过错分担责任 。 事件关键细节:2025年1月,大庆让胡路区快递驿站老板小丽因缺人,通过母亲请其朋友李祥临时送快递,约定月薪8000元,工作第三天李祥取货时被货物绊倒致左侧髌骨骨折 。小丽先垫付1.2万元医疗费,后李祥因二次手术需求索赔7万元,经龙岗治安纠纷调委会调解,小丽再补赔2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 从法律角度看,李祥与小丽构成个人劳务关系,小丽作为接受劳务方,未提供岗前安全培训和防护措施,需承担主要责任;李祥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也需承担部分责任 。调解结果既覆盖了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合理损失,也考虑了小丽的支付能力,符合人身损害赔偿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核心赔偿项目的核算逻辑。 调解员还提醒,用工时应签订书面合同、开展岗前培训,这能避免关系认定争议,也是此类短期用工的关键风险防范点 。 素材取于网络,侵权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