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上海,外卖小哥洪向某大夏送外卖,都被大夏保安队长任某阻拦,不让电动车前行,说是上头(经理)的命令,洪某不知这人为的设阻,还是作为保安队长任某的个人意思,还是上头经理的授权,唯独发生在这座大夏楼前,可见保安队经理是多么敌视外卖员!
正因该大厦的保安队有了这个人为之规定,自然是给本区的物流不得民心。没想到外卖员洪某向该大夏送外卖带来了心生不满,送的回数多了累积了怨气,这次送外卖有了情绪释放,不想被折腾只想驱车硬闯,这样一来,自然与保安任某发生冲突,结果招来了3名保安的殴打,事后,经民警调解,洪某获得300元赔偿,并与保安队长任某握手言和,只是任某并未道歉,为此冲突埋下了伏笔。
外卖小哥洪某当晚吃饭时,由于脸部受伤吞咽困难,他才想到对方赔的3百元,根本不够医疗费和误工费,于是有了心理失衡,认为人为设卡错不在自己,再上殴打是错上加错,而当天干警调解忽略了自己头部有内伤,感觉自己太吃了亏,情结再次上头,也就有了怒火难平,于是有了报复之念。
第二天夜晚,洪某携带弓弩上门寻仇,径直瞄准保安任某面部射击致其轻伤。
警方通过监控将外卖员洪昌益捉拿归案,公诉人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上海某区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宣判,洪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本人看来,公诉人有着丑化外卖哥的成见,缺乏抱不平的公德心,故意夸大嫌疑人罪责。其实就是自身的优越感作怪,有着上海小市民的排外的心理,披着公诉人的身份在强词夺理,忽视外卖员与保安的冲突起因(过失在先),只是盯住“报复”来放大其故意,这只能显示公诉人的人性丑恶嘴脸。
当今社会运作都在强化效率,全国各地都在强调政府综合办公,意在联合办公更能服务于民,不让民众办事今天跑政府这个部门,明天跑那个部门,折腾一圈时间浪费几十天,而有了行政办公的效率低下。政府联合办公,就是在简化为民服务的跑路时间。同理,送外卖缩短时间也在于送得“通顺”,外卖员遇上了某小区有了这样不近人情的保安“设卡”,只能自认倒霉!冲突挨打也真冤!
本人看来,保安人为的设卡让外卖难以进户,只是给生产力高效率运作设置了“阻碍”,是在人为添堵,是社会负能量,而公诉人忽视了这种隐藏于社会中的负能量,盯着“射杀头部”,推理成“故意杀人”,过于主观了吧!
试想,外卖员洪昌益本是弓弩爱好者,弓弩玩得游忍有余,真的要杀任某,在倒地那一瞬间,跟前补上一箭不就成了吗!
分析一下外卖员的泄愤动机和危害结果,一般人都会明白,洪某只是有泄愤的情绪上头,并没有要杀死对方的结果,仅有泄愤伤害的结果,没想继续伤害的致人死亡的动机,何来故意杀人的动机呢?
保安有错在前,快递小哥犯罪在后,本是因果报应,只是因果不对等。定性故人杀人是在混淆是非,公诉人道德缺位!应定报复伤害罪才是。
洪某泄愤冲动伤人,获罪八年徒刑过重,真冤!虽然他不服提出上诉,可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继续上诉,改判的希望渺茫!
思乡人 于2022/11/29
以事论事,小编故意挑事。
故意杀人还冤枉,这些送外卖的,和人有了冲突,就想杀人?不知道心里多阴暗。
拿弩箭本身就是违法的了,还跑去伤人,才8年已经算是手下留情了。
干嘛要和解,让对方拘留负医疗费
其他外卖员可以骑进去进,你不能骑进去!那是保安为难你!没有的话那也用不着报复!
正当防卫
只搞到一个亏了点
说是朝着面部射给个教训,鬼知道是不是瞄着脖子。还能百发百中
判外卖小哥和保安死刑这样的结果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