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好汉特别爱吃人,吃人的花样还特别的多。
第三十一回,宋江到清风寨投奔花荣,途中路过清风山的时候,被山上的土匪绑上了山,只听众喽啰们吵嚷道:
“等大王酒醒寺,却请起来,剖这牛子心肝,做醒酒汤,我们大家吃块新鲜肉。”
矮脚虎王英看到宋江后,也说道:
“孩儿们,快动手取下这牛子心肝,造三分醒酒酸辣汤来。”
只见一个小喽啰,搬了一大盆冷水放到宋江面前,撸起袖子来,用双手泼起水来浇宋江的心窝。另一个小喽啰,则拿着一把剜心尖刀,在一旁等着剜宋江的心。
原来做“酸辣汤”大有讲究,因为人心都是用热血裹着,所以要先用冷水泼散了热血,这个时候取出心肝来,吃的时候才脆生。
可见,所谓的“三分醒酒酸辣汤”,并不是真的起锅烧汤,而是和着心口的冷血生吃,也就是刺身。想想也是,吃这种东西,恐怕想不醒酒都难。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西游记》,妖怪们吃唐僧肉,也是这样非常讲究,手续仪式繁多。但不得不说,妖怪们吃唐僧肉,大多数还都是做熟了吃,要么蒸、要么煮,像这样生吃的还真是不多见。
我们不得不感叹,就吃人肉这方面,王矮虎这些人比妖怪还狠啊,这恐怕也是王英一生最高光的时刻了吧。
通过宋江在清风山的遭遇可以看出,《水浒》中的好汉是喜欢吃人肉的,不仅山大王喜欢吃,就连小喽啰都想跟着“吃块新鲜肉”。
他们不是缺肉吃,他们是牛肉、羊肉吃够了,单纯就想吃口人肉,而且吃得毫无心理障碍。跟他们比起来,所谓汉尼拔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这一回好歹没吃成,下一回可就吃得津津有味了。
第四十回,宋江捉住了黄文炳,为了泄愤,就想折磨死他,李逵自告奋勇道:
“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
对于李逵的话,以晁盖为首的梁山好汉竟然表示同意,晁盖吩咐道:
“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
然后,李逵就开始现烤现吃,原文写道:
“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好汉做醒酒汤。”
由此可见,梁山好汉都是爱吃人肉的,至少是不排斥。
第四十二回,李逵杀了李鬼后,吃着锅里的米饭,突然想到没有菜蔬下饭。想着想着,就看到地上躺着的李鬼,自言自语道:
“好痴汉!放着好肉在前面,却不会吃。”
说着,就拔出腰刀,从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用水洗净了。然后从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直到吃饱。
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大树十字坡,孙二娘夫妻在这里开店卖人肉包子,读者往往会觉得他们够缺德的。
事实上,从江湖的角度上来看,这是不存在的。因为张青、孙二娘是江湖好汉,江湖好汉自然都喜欢吃人肉,他们夫妻自己恐怕也吃。
由此看来,夫妻两个顶多是打着牛头卖人肉,却谈不上缺德商家。毕竟,对于同道来说,人肉也不是不能吃的,至于那些非同道之人,早晚也会被人吃,死前吃口人肉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一直在想,作者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写呢?
想着想着就笑了,弱肉强食,这就是江湖啊。
整个水浒世界当中,从上到下,不同阶层之间,就是一种弱肉强食、人吃人的关系。
大官吃小官,小官吃百姓,有钱的吃没钱的,没钱的没得吃。
梁山一百单八将中,不管原来的身份是高是低,或许也曾充当过吃人者,可本质上还是被吃者。
当他们下定决心,冒着生命的风险,脱离原有的秩序之时,他们也就脱离了被吃的阶层,蜕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吃人者,就像最有权力的权贵一样。
所以,小说中的好汉都吃人,吃人是告别传统秩序的标致,吃人是成为一名江湖好汉的标志。
我连人肉都敢吃,还有什么是不敢吃的。当官的什么都敢吃,可是他敢吃人肉吗?从今以后,就只有我吃人,什么有钱的、有权的,就连皇帝老子也别想吃我了。
这让我想到了吴思的“血酬定律”,“舍得一身剐,敢将皇帝拉下马”,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能威胁我?以暴力和鲜血为代价,所得到的酬劳,就是从被吃者变成了吃人者。